比如说我乘坐K904次火车,预计20:48到达赣州,然后在赣州转乘21:27的K1030次火车。但是我查了K904次火车经常晚点,常常20:30以后才能到达赣州。我有3个问题:
1、请问如果因为列车晚点造成我无法顺利转乘,会给我补偿吗?
2、如果有补偿,是哪种形式的补偿呢?
3、是予以退票、还是允许我改签呢?如果改签是和原车票相同的坐席(硬座或者硬卧之类的),但是票价不同,需要补差价吗?
我最害怕的是因为晚点,我连车票都退不了,这样的损失太大了。。。
期待您的回答,最好是有把握的准确回答。。。!
可以要求赔偿。
1、《铁路法》第十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
2、《合同法》二百九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
导致列车晚点的原因一般有两种:
1、是诸如大雨袭击、突发事故等客观因素。在此情况下,受自然力影响导致列车晚点,责任并不应该完全归结于铁路沿线各部门。
2、另一种就是因线路、机车、车辆、信号、接触网等设备故障导致列车晚点。这属于技术问题,显然属于铁路部门的失职,对此,铁路部门就应该给乘客一个交代。
扩展资料:
1、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
2、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3、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保持车站和车厢内的清洁卫生,提供饮用开水,做好列车上的饮食供应工作。
4、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
5、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
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三十日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6、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2.由于没有补偿,所以不存在哪种形式的补偿;
3.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车站可能给你改签,没有能力,只能自己负担,这时没有什么差价之说;
4.最害怕晚点,是所有乘车人的心情,如果有中转,必须保证足够的中转时间,防止接续不上,也可心避免车票作废的尴尬的局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提示:当乘坐火车需要转乘的时候,最好保证留足够的中转时间,因为铁路上也会经常因为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晚点,为了不耽误正常的行程,建议考虑晚点的情况。
所以,你的几个问题其实都无解。
所以,乘坐火车旅行,一定要给自己留出足够的换乘时间。
除非你有确切证据表明,你所乘坐的前一趟列车的晚点是由于铁路部门自身原因造成的,才有可能得到一定的补偿。追问
可是这个K904天天晚点一个小时 难道每天都有不可抗力吗?
追答既然你知道它每天都会晚点一个小时,你还敢于心存侥幸,不给自己留出足够的换乘时间,这大概就不是铁路部门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