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唐朝的司法机关主要包括:
监察御史台: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级官员的行为,举报腐败和不法行为。
尚书省:负责管理司法事务和司空(即管理天文、地理、测量等方面的事务)。
刑部:负责制定刑罚政策和处理刑事案件。
巡抚司:负责维护地方秩序,监督地方官员的行为。
度支司:负责管理边疆地区的军事和行政事务。
杂务司:负责处理杂项事务,如发放赏赐、赦免等。
审判部: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其中最高的法院是最高法院,掌管全国的司法事务。
审刑部:负责审核刑罚案件,确保刑罚公正合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01
(一)中央司法机关
唐朝的司法机关,在中央设有大理寺、刑部和来行使封建国家的审判权。
1.大理寺
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以上的案件。对徒刑、流刑案件的判决,须送刑部复核;死刑案件判决后直接报请皇帝批准后才能生效。此外,大理寺对刑部移来的地方死刑疑案有重审之权。设卿、少卿为最高司法长官。
2.刑部
刑部,中央司法行政机关,除主管司法行政事务以外,还负责大理寺流刑以下案件及地方判决徒刑以上案件的复核。在复核中发现疑点时,流徒以下的案件可驳令原审机关重审或自行复判,死刑案件则移交大理寺重审,上报皇帝批准。
3.御史台
御史台,中央,主要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遇有重大疑难案件,也可以参与审判,并可受理有关的案件。
上述三个执法机关,如遇有特别重大的案件,则由会同刑部尚书。共同审理,称做“三司推事”。此外,皇帝还经常根据案件的情况,命令非司法机关参加审判。
自以来,中央司法机关由一而分为三,并使它们互相配合,又互相监督,这说明封建司法制度更加严密和完备,而中央司法机关审判权分散,也反映了皇帝对司法大权控制的加强。详情
唐朝的司法机关,在中央设有大理寺、刑部和来行使封建国家的审判权。
1.大理寺
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以上的案件。对徒刑、流刑案件的判决,须送刑部复核;死刑案件判决后直接报请皇帝批准后才能生效。此外,大理寺对刑部移来的地方死刑疑案有重审之权。设卿、少卿为最高司法长官。
2.刑部
刑部,中央司法行政机关,除主管司法行政事务以外,还负责大理寺流刑以下案件及地方判决徒刑以上案件的复核。在复核中发现疑点时,流徒以下的案件可驳令原审机关重审或自行复判,死刑案件则移交大理寺重审,上报皇帝批准。
3.御史台
御史台,中央,主要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遇有重大疑难案件,也可以参与审判,并可受理有关的案件。
上述三个执法机关,如遇有特别重大的案件,则由会同刑部尚书。共同审理,称做“三司推事”。此外,皇帝还经常根据案件的情况,命令非司法机关参加审判。
自以来,中央司法机关由一而分为三,并使它们互相配合,又互相监督,这说明封建司法制度更加严密和完备,而中央司法机关审判权分散,也反映了皇帝对司法大权控制的加强。详情
- 官方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