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想在北京买房子,想找北京房产律师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是一套二手房,交易方式有哪些啊?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风险不?

首先最常见的一种是“一次性付款”即原房主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得房屋,而二手房买方也一次性付款。交易中产权证的过户及房款的交付不存在任何不便之处,此种交易方式最为最简便。有点类似传统商品交易中“钱货两讫”的意思。
第二种为:原房主以按揭贷款形式买房,买方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向原房主购房。因此此时原房主必须先付清购房贷款余额,将产权证赎出,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与第一种方式相比,该交易方式多了一道手续。
第三种形式为:原房主是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买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向卖方购房。此时原房主也必须先付清购房贷款余额,将产权证赎出,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最后一种为:买卖双方均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此种形式是二手房交易中最繁琐的方式。原房主需先到银行将产权证赎出(在原房主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与买方协商,由买方代为出资。如买方也无力支付余款,则可通过融资机构的介入来解决)。而买方需与银行签定二手房按揭贷款协议,交易房屋经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买方需将房款中的非贷款额交由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托管。同时,持产权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户后,原房主可先收到非贷房款部分,在买方到银行办理完按揭手续后,所贷款项将由银行一次性付给原房主。该方式手续繁琐,一般都需要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介入,协助办理赎证及产权过户手续。

买方在交易中的风险比卖方更大。无论何种交易形式,买方都需要预付部分房款,若付款后卖方反悔或卖方本来就是欺诈,则会给买方带来很大的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在卖方以按揭方式购房的交易形式中,如果出现卖方无钱向银行赎证情况时,买方有可能为早日达成交易而先行垫款为卖方赎证,此时房屋产权仍属卖方,则买方交易风险最大。此时如何规避风险应做到:
1、通过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如律师事务所、信誉较好的中介机构)中介交易。买方将预付款交给第三方,并由卖方出具此赎证款是由买方所出的文字依据,再由律师等陪同卖方到银行赎证,赎出的产权证由第三方保管而不到卖方手中。2、由律师起草一份完备的合同,合同中使用定金条款并约定违约金。 3、买方在接房时一定要查明该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是否已结清。
不过你最好还是去律师港湾上去看看,那里我记着有个律师前一阵帮人做过相似咨询,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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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9
一个是要查看售房方是否是夫妻,一个是过户登记要售房方的房产原件。建议最好还是请个律师,把关这两个问题,有时候售房方弄虚作假或者不配合,你确定不了对方是不是真的产权所有者以及是否夫妻双方都同意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无权处分),即使钱不打水漂也可能要损失一部分,房产纠纷维权比较麻烦,执行也困难,慎重为上!
第2个回答  2013-07-09
这个还用律师!!找个中介就搞定了,别麻烦律师了,

没啥风险,一手钱一手房吗,你主要看看房产证上的名字和房主是不是一个人就好了,看看房产证是不是真的,有没有抵押,产权清晰不!最好找个中介公司,不会有啥风险的!
第3个回答  2013-07-09
买卖房屋要确认卖方的房屋产权真实性,有没有抵押,查封或其它共有人是否同意等情况,另外就是要保证合同条款是否完备规范,以防止交了钱过不了户,最后还要打官司要回钱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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