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真实真相?

如题所述

秦朝是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在统一之后没有使用西周时期采取的分封制,而是重新采取了全新的郡县制,但是有很多原来六国的谋士进谏称要继续实行分封制。

秦始皇考虑到防止六国势力谋反,就要将这些六国的史书全部烧毁,让六国的后代对六国没有任何印象,这样就会永远地效忠于秦朝。

焚书坑儒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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