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额买的房子 婚后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女方是否可以平分房子?

男友的房子是06年买的,现在我们马上要结婚,出于对新婚姻法的考虑,想问下专家;婚后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离婚有没有我的一半,但是我有看到加名字是什么男方赠予给女方,离婚后有权收回。
麻烦各位专家给解释一下可以吗?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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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3
送给别人的东西当然不能收回了,可以去公证一下,确认双方所占的房产份额,是三七还是五五追问

还要办什么手续吗

追答

这就不清楚了。你可以咨询百度专家,一对一回答
上边的专家回答更加权威

第2个回答  2013-07-03
如果加了你的名字,哪怕是赠与的,离婚的时候也有你的一半,不能单方面收回的。新婚姻法是规定各方的婚前财产不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离婚不能作为共有财产分配。赠与的也不是共有财产,而是受赠人的财产。追问

那要不要再去公正处公正一下呢?

追答

赠与的房子都是需要公证的,不然办不了房产证。

第3个回答  2013-07-03
虽然是男方婚前全款买房,但是婚后已经加上了你的名字,表示他已经将一部分房产赠与给你了,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了。
第4个回答  2013-07-03
不需要公证可以直接到房产登记部门加名。当然得结婚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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