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满足那几个条件才叫恋爱了?

如题所述

谈恋爱是男女双方之间相互爱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男女双方相互了解、相互融洽、相互的爱恋,两个人彼此慢慢的靠近。通过这个过程,双方增进感情密切关系牢固亲情,最后,携手走进婚姻殿堂的这么一个过程。有很多人的观点是结果不重要,过程菜重要!那么过程这个是谈恋爱的过程就显得尤为重要的了。

很多年轻男女在恋爱还未开始的时候,也许互相都有些好感,当这种关系都还处于朦胧状态中的时候,可能当事人会觉得他们已经是情侣,也或者外人觉得他们是情侣,但当事人双方都还没有正式的在一起。所以,恋爱关系中,满足哪些条件才叫恋爱了呢?笔者总结了最起码的三个条件。

1.两个人彼此喜欢。首先谈恋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这两个当事人起码是要彼此相互喜欢的才能算是有谈恋爱的倾向,如果只是男方或者女方一方面你的暗恋,那最多只是单恋,而不是恋爱。而且互相不喜欢的两个人如果因为外部因素在一起恋爱了,大多数是没有好结果的,而且在这段所谓的恋爱时间内可能还会互相痛苦。

2.喜欢到有亲密互动的发生。经常听人说起一句话“打是情骂是爱”,当然这句话在情侣之间应用来说是比较贴切的。如果一对男女之间,什么亲密关系都没有就说自己是谈恋爱了,这个应该更适合古代人的思想,毕竟在古代没有结婚就是“男女授受不亲”,但是在更加人性化、更加开放的现代社会,互有好感的两个人在一起肯定是会有一定亲密互动的,例如:牵手、拥抱、甚至亲吻等。毕竟如果双方互相没有好感的人之间,发生亲密互动也不太可能,有好感的人发生亲密互动,让两人的关系进一步的升华,这倒也是人之常情。

3.把这样的关系在自己父母和朋友面前公开。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倾诉对象,有了好的事情当然要第一时间通知父母,并且也可以告知下朋友们。一段好的恋情不应该是一段地下恋情,好的恋情需要在阳光下的,需要得到父母和朋友们的祝福的!假如要背着父母和朋友们去偷摸的谈恋爱,好像也不能去逛街了,不能出游了,去哪里两个人好像都有被他们发现的可能,那么这种关系肯定是不正常的。当然现在很多刚谈恋爱的男女,告诉朋友们往往比告诉自己的父母更加积极,因为很多父母其实是反对孩子过早的谈恋爱的,而积极的告诉朋友们却也有在朋友们面前炫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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