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农民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62岁失地农民,在城市做清洁工,下班途中遇车祸,能申请工伤认定吗?超过60岁了如何申请认定?具体怎样操作? 如果申请人身伤害,在下班途中存在雇佣关系吗?

此事只能作为交通事故处理。正因为是在下班途中,所以,不能作为工伤认定。工伤通常是指的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伤害。
可以通过交通警察大队的事故科处理,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应当得到的赔偿有:住院费,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护理费,必要的车旅费及合理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还有精神补偿费也可以一并申请。
造成伤残的,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国家还有具体的赔偿标准。
此事的直接责任人是肇事司机或者是肇事司机的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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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6
  在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2个回答  2013-06-26
申请工伤一般是部分年龄的,你可以带上他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和医院的诊断书,到社保局去申请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属于工伤的范畴,这个诉讼时效是1年,你最好快一点申请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6
首先做好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抓紧治疗,为将来的伤残鉴定作相应的准备。同时督促所在的环卫单位准备好资料到社保机构做工伤认定,要求是30天之内。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属于工伤没有疑问,失地农民,又不是退休人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6-26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工伤是申请不了的,因为男的60岁时,就根据法律规定和单位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了,而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工伤现在认定不了,你应走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你现在应抓紧治疗,并把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到交警对去要,以便出院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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