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农村开荒种地、地是私人的、那个人和我朋友认识、并且同意我朋友使用、目前被检察院询问、说我朋友这么做犯法、现在想要进行处罚、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犯法?会怎么处理
首先,弄清楚土地所有者是谁?是农村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土地所有权人是哪个集体或者哪个单位?个人对土地只能有使用权,而使用权必须出自所有权人的同意。
其次,如果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可以跟村集体协商,签订承包合同,报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局备案。如果采取家庭责任地承包形式(这种形式最好,但法律和政策要求最严),则向县农业局申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果无法采取家庭责任地承包形式,则以“四荒地”方式承包,这也较好,将来流转也方便。实在不行,以普通合同形式承包,效力较差,属债权性质。
再次,如果是国有土地,只能与土地所有者协商采取合同承包形式,属债权性质。如果是属于农场、监狱、屯垦兵团等特殊(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国有单位所有,则可能可以办理物权性质的《承包经营权证》。
最后,如果暂无法与土地所有者建立承包关系,则保管好你家历来开垦、经营、管理该土地的证据。国家对垦荒的规定是:在不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农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条件下,具体由土地所有者决定,土地所有者无异议,你的垦荒就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虽然不能因为垦荒的事实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少你对土地的投入和受益将来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其次,如果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可以跟村集体协商,签订承包合同,报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局备案。如果采取家庭责任地承包形式(这种形式最好,但法律和政策要求最严),则向县农业局申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果无法采取家庭责任地承包形式,则以“四荒地”方式承包,这也较好,将来流转也方便。实在不行,以普通合同形式承包,效力较差,属债权性质。
再次,如果是国有土地,只能与土地所有者协商采取合同承包形式,属债权性质。如果是属于农场、监狱、屯垦兵团等特殊(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国有单位所有,则可能可以办理物权性质的《承包经营权证》。
最后,如果暂无法与土地所有者建立承包关系,则保管好你家历来开垦、经营、管理该土地的证据。国家对垦荒的规定是:在不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农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条件下,具体由土地所有者决定,土地所有者无异议,你的垦荒就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虽然不能因为垦荒的事实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少你对土地的投入和受益将来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6-27
地都是国家的。。。追问
那个人承包了那个地。或者是从村里买的废弃地。村里有文件的。我开荒的朋友和他是好朋友才用他地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第2个回答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