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伤者可能因原有病逝世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现场:事故2020-4-25日,小车(李某)撞电动三轮车(义某);小车绿灯左转,三轮车红灯直行,相撞;
事故导致情况:小车车头撞三轮车左后方,致三轮车驾驶人义某昏迷。医院检查后,发现义某头部损伤、颅内肥肿、胞室肥肿、头皮浮肿、头皮擦伤、颅内占位性病变,肺部占位性病变。致义某左半身偏瘫,左肢无力,生活不能自理,记忆混乱(预计伤残等级3级),语言逻辑混乱;
医院当日日下达伤者病危通知书,初步考虑存留时间3个月;
事故进展:
1.小车保险都具备,金额充足;三轮无牌无保险;
2.交警对保险公司出垫付通知书,已向医院垫付1万元;
3.交警目前认定三轮为机动车,
4.下达事故认定书需伤者清醒后做笔录(时间可持续2月),或者由伤者家属申请后才能下达;
问题:
1.伤者治疗20天内,主治脑出血情况;考虑治病优先,也出于费用的考量及报销比例来看,可能涉及到先出院再入院治疗原有病,可用农村医疗合作来报销治病。那么对责任划分这块应当如何区别?转院是否对事故鉴定有什么影响?
2.事故认定书迟迟不能下达,若伤者死亡,还需要做伤残鉴定?死亡鉴定里,车祸与原有病的参与度如何区分?
3.伤残等级根据伤者情况,估计可以断定为几级?
3.在这个事故书下达之前,我们是催促下达认定书,还是被动等待处理,哪一种对于伤者方更为有力?
4.若交警判断各50%责任,伤残等级预计3级,随州城镇户口。那么涉及的理赔,可以赔付伤者多少金额?

1、治病不影响责任划分。
2、如果死亡,不需要再鉴定伤残,但是最好鉴定参与度。也就是说,原有病情和交通事故各占多大比例。
3、伤残等级估计,现在为时尚早。一般涉及脑外伤,至少六个月以后才能鉴定。现在估计太粗略。
4、一般不用催,设计伤残死亡,划分责任会很慎重。
5、三级,伤残赔偿金按照死亡赔偿金的80%计算。
3.2万x20年x80%x50%=24.5万
其他的还有医药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费补贴、必要的交通食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定残后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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