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手,有哪位知道国家现在对于“村村通公路客车”的优惠补贴政策是怎么样的?谢谢
各地政策不同,以四川为例: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道路客运的通知》
三、政策和措施
(一)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为促进农村客运发展,本着既扶持发展农村客运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县(市、区)境内或者毗邻县(市、区)之间线路起讫点属县(市、区)到乡(镇)、县(市、区)到行政村、乡(镇)到乡(镇)、乡(镇)到行政村、行政村到行政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和客附费实行包缴。
省交通厅要加大包缴优惠比例,具体优惠政策由省交通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农村客运发展需要确定。
2、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为发展农村客运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村客运经营优惠扶持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禁止各种摊派行为;
农村客运个体经营者将车辆过户到运输企业时,除缴纳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免收车辆过户引起的其他相关费用。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农村公路和客运站点建设用地上充分考虑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公益性质,在土地使用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物价部门要牵头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客运运价政策,采取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方式确定农村客运运价,在坚持切实降低票价,使各项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农民的原则下处理好农村客运运价与其他客运运价的合理比价关系。
扩展资料
政府主导、民主决策,推动2007年我省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政府主导、民主决策:
一是明确了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主体。2006年,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厅结合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在成都和绵阳进行了改革试点。
紧扣改革精神,去年我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十一五”期四川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公路实行分级管理,市(州)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县(市、区)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二是落实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我厅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将2005年以后汽车养路费增量部分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2007年省下拨2.2亿元。
摩托车养路费由省下放到县征收、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2007年全省征收摩养费2.3亿元,超过上一年度5000多万元。村道日常养护采取“一事一议”和“村规民约”的方式筹集资金。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2007年初,我厅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道路客运发展意见的通知》,大幅度减免农村客运规费,县到乡、县到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减免70%;
乡到乡、乡到村、村道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减免90%,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在国家建设资金安排未到位的情况下,我厅安排资金建设农村客运站150个,促进了农村客运发展,方便了农民出行。
国家对农村客车的优惠政策:
1、对于线路长、成本高、客车平均实载率达不到50%、经营亏损的客运班线,应给予补贴,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2、农村客运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普遍服务,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应该强化政策支持,实行市场化运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建立完善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3、要积极协调各地财政部门,将调整后的城乡道路客运油价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客运发展,保障农村客运油价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农村客运经营者。要积极联合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村客运价格。
扩展资料: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照建制村通客车计划,加快通建制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对于局部设置错车道可满足通客车条件的,可先设置错车道。要做好客车通行线路沿途危桥改造工作,进一步消除基础设施瓶颈制约。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具体标准,深入摸排未通客车建制村情况,建立台账,制定建制村通客车三年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工作,确保目标实现,对账销号。
2019年6月30日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本辖区到2020年仍不具备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情况。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 政策支持与补贴机制:国家鼓励地方政府将农村客运相关支出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并建立农村客运运营财政补贴机制。这表明国家要求各地政府在资金上支持农村客运市场的发展,包括新能源客车在内的相关车辆。
2. 推动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及实施路径。政策旨在推动农村客运由“开得通、走得了”向“留得住、通得好”转变,以实现共同富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3. 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意见》指出,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使用适合农村交通条件、适应群众出行需要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车辆,推动农村客运绿色低碳发展。这一政策旨在响应国家的“双碳”目标,即碳达峰和碳中和,促进农村客运市场的绿色转型。
4. 构建普惠便民的出行服务系统:政策提出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鼓励毗邻县间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现全域公交。同时,优化区域经营、预约响应农村客运服务供给,提升服务的便利性。
5. 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负担:政策提出鼓励农村客运公司化、集约化经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建立长效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这包括引导客运经营者创新经营理念,提升服务品质,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升自身造血功能。
6. 专项服务保障:政策还提出针对农村地区赶集日、农忙等重点时段和农民工务工返乡等集中出行需求,因地制宜开行“春耕班”“秋收班”“果农班”等季节性班线,更好保障重点时段城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通过这些政策措施,国家旨在促进农村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农村地区的交通服务水平,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并推动绿色、低碳的交通方式在农村地区的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