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离职工资不给怎么办?劳动法

本人在饭店做了十几天不想做了,经理说一开始说好了要做两个月,要不然不给工资,进店没有签合同,没有保险,什么都没有,这样可不可拿工资
本市最低工资1230,给我的1500,每天10小时,每周休一天

从法理上讲是可以拿工资的。
1.法律并无要求劳动者必须按约定或协议履行工作期限,劳动者离职在试期提前3天,试用期后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用人单位无权拒绝。
2.目前你的情况一般来说处于试用期,因此你只须提前3天通知饭店即可。
3.用工一个月内没签合同,没有保险属于合理范围,无法追责。
4.饭店不同意你的离职你是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投诉的,但是你必须提供你与饭店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牌)、工时记录等等,如果没有这些地资料,劳动部门是不会受理的。
5.法律上无暑期工之说,你的情况归属全日制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范畴。
但从情理上讲,你答应做两个月,如果饭店并无故意隐瞒或欺骗你的行为,却要违背承诺离职不是很合适,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可以跟饭店解释清楚,毕竟人家招工也不容易。当然,这只是从情理上讲,法律并没有要求,可以不用管。追问

本市最低工资1230,给我的1500,每天10小时,每周休一天, 合理不?

追答

    如果你真是在校学生,其实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隐藏你的学生身份,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就业反而比较好。

    如果已经暴露了学生身份,从法律上讲确实不属《劳动合同法》范畴,199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部门投诉,往往出于同情还是会帮你与用工单位调解的,这种案例也不少见。

    目前你可以自行与饭店协商,将之前约定工资的情况重复在谈话中,并悄悄以录音的方式将你们的谈话内容录下来,则可以作为相应证据。

    如果劳动部门坚持不协调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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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7
我是暑假工 干了二十多天因家里有事情 提前离职没有到合同日期 我是七月初干的 到现在 我要走了 不给工资只能预知 说是八月底才能发 合法吗
第2个回答  2013-06-29
【1】你是暑期工,过完暑期就回学校上课了吧?
【2】如果是这样,你和饭店是劳务关系。不能签劳动合同,饭店也不能给你买社会保险的。
【3】做来十几天工,饭店必须给暑期工工资。
【4】如果饭店不给工资,你有证据,只能去法院起诉饭店,要回工资了。追问

本市最低工资1230,给我的1500,每天10小时,每周休一天, 合理不?

追答

【1】根据《劳动法》第38条,每周休一天是可以的。
【2】每天工作十小时,要付加班费两小时。
【3】如果不支付加班费,你可以管饭店要,不给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自己的加班费。
【4】你这类纠纷,劳动仲裁是不管的,我办理过这样的案子,只能去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楼上理解不对。六级:

lh66888

第3个回答  2013-06-29
劳动法还管不了暑期工。为什么不签合同呢?与经理多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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