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英国的联邦吗?

如题所述

希望下面的资料能让您更清晰的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

加拿大和美国原来都是英国殖民地,后来美国爆发独立战争,忠于英国的人纷纷迁移到加拿大,美国独立后一度想吞并英属加拿大,与英国爆发了第二次英美战争,由于实力差距,这个目标没有达到,美国与英国谈判,划分了美国和加拿大的分界线,所以从地图上看美加边境线基本上是直的。1926年英国承认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始获外交独立权。1931年,加拿大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议会也获得了同英议会平等的立法权。1982年3月英国上院和下院通过《加拿大宪法法案》,4月法案经女王批准生效,加拿大从此获得了立法和修宪的全部权力。

加拿大采用联邦制、国会制及君主立宪制。国家的首领是为加拿大君主,由英国君主兼任,目前是伊莉莎白女王二世。女王在加拿大本土的代表为加拿大总督,总督没有任何政治归属,其责任是以君主名义同意法案、宣读君主讲话、在国家文件上签字、宣布国会召开或解散、以及其它国家职务。君主(通过总督)是名称上的首脑而已。他的一些实权保留在危机时使用,如宣战权。

总督是总理提名,并由君主任命的,现任总督为米凯勒·让。总理是在下议院多数政党的领袖。立法机关是议院(包括上和下) 主要政党: 加拿大自由党 Liberal Party of Canada 加拿大保守党 Conservative Party of Canada 新民主党 New Democratic Party (NDP) 魁人党团 Bloc Québécois 加拿大绿党 Green Party of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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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澳大利亚的情况也一样:
澳大利亚1931年获内政、外交独立自主权,成为英联邦内的独立国家.1986年,英国女王在澳大利亚签署了《与澳大利亚关系法》。据此,澳大利亚最高法院享有终审权,终止了英国议会和政府对澳大利亚各州的权力,英国法律对澳大利亚不再有效。澳大利亚的联邦议会是立法机构 ,由英国女王、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英国女王为澳大利亚国家元首。总督是英国女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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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二世:
1952年2月乔治六世病逝。伊丽莎白接替父王正式即位,并于次年6月2日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举行加冕仪式。除了作为英国世袭国家元首,她还是:加拿大女王、澳大利亚女王、新西兰女王、巴巴多斯女王、巴布亚新几内亚女王、巴哈马女王、伯利兹、安提瓜和巴布达女王、格林纳达女王、圣基兹和尼维斯女王、卢西亚女王、圣文森特女王、格林纳丁斯女王、所罗门群岛君主、图瓦卢女王、牙买加女王和英联邦(53个成员国)最高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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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联邦:
1926年“英帝国会议”的帝国内部关系委员会提出,英国和已经由殖民地成为自治共和国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是“自由结合的英联邦的成员”,“地位平等,在内政和外交的任何方面互不隶属,唯有依靠对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统一在一起”。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从法律上对此予以确认,英联邦正式形成。1947年,印度、巴基斯坦各自宣布独立并加入英联邦。1949年,印度成为共和国,选举了自己的国家元首。从此英联邦成员由需对英王效忠的原则演变为英联邦成员“接受英王为独立成员国自由联合体的象征”,英王是“英联邦的元首”。

英联邦没有设立任何权力机构。主要组织机构有: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亚太地区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联邦财政部长会议及其他部长级专业会议。1965年起设立英联邦秘书处,其职责是促进英联邦的合作,筹划英联邦各级会议。秘书处设在伦敦。爱尔兰原是英联邦成员,于1949年宣布退出。英王是英联邦的名义元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英联邦内部联系越来越不稳定,如今,英国已不再是英联邦的主宰,英联邦也只是一个松散的、政治经济磋商和合作组织。
现有52个成员(2007年11月22日,英联邦部长级行动小组发表声明称,鉴于巴基斯坦“未能满足恢复宪法等要求”,英联邦决定中止巴基斯坦的英联邦成员资格),其中32个为人口在150万以下的小国。(见hongjiafu7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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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26
希望下面的资料能让您更清晰的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

加拿大和美国原来都是英国殖民地,后来美国爆发独立战争,忠于英国的人纷纷迁移到加拿大,美国独立后一度想吞并英属加拿大,与英国爆发了第二次英美战争,由于实力差距,这个目标没有达到,美国与英国谈判,划分了美国和加拿大的分界线,所以从地图上看美加边境线基本上是直的。1926年英国承认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始获外交独立权。1931年,加拿大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议会也获得了同英议会平等的立法权。1982年3月英国上院和下院通过《加拿大宪法法案》,4月法案经女王批准生效,加拿大从此获得了立法和修宪的全部权力。

加拿大采用联邦制、国会制及君主立宪制。国家的首领是为加拿大君主,由英国君主兼任,目前是伊莉莎白女王二世。女王在加拿大本土的代表为加拿大总督,总督没有任何政治归属,其责任是以君主名义同意法案、宣读君主讲话、在国家文件上签字、宣布国会召开或解散、以及其它国家职务。君主(通过总督)是名称上的首脑而已。他的一些实权保留在危机时使用,如宣战权。

总督是总理提名,并由君主任命的,现任总督为米凯勒·让。总理是在下议院多数政党的领袖。立法机关是议院(包括上和下) 主要政党: 加拿大自由党 Liberal Party of Canada 加拿大保守党 Conservative Party of Canada 新民主党 New Democratic Party (NDP) 魁人党团 Bloc Québécois 加拿大绿党 Green Party of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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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澳大利亚的情况也一样:
澳大利亚1931年获内政、外交独立自主权,成为英联邦内的独立国家.1986年,英国女王在澳大利亚签署了《与澳大利亚关系法》。据此,澳大利亚最高法院享有终审权,终止了英国议会和政府对澳大利亚各州的权力,英国法律对澳大利亚不再有效。澳大利亚的联邦议会是立法机构 ,由英国女王、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英国女王为澳大利亚国家元首。总督是英国女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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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二世:
1952年2月乔治六世病逝。伊丽莎白接替父王正式即位,并于次年6月2日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举行加冕仪式。除了作为英国世袭国家元首,她还是:加拿大女王、澳大利亚女王、新西兰女王、巴巴多斯女王、巴布亚新几内亚女王、巴哈马女王、伯利兹、安提瓜和巴布达女王、格林纳达女王、圣基兹和尼维斯女王、卢西亚女王、圣文森特女王、格林纳丁斯女王、所罗门群岛君主、图瓦卢女王、牙买加女王和英联邦(53个成员国)最高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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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联邦:
1926年“英帝国会议”的帝国内部关系委员会提出,英国和已经由殖民地成为自治共和国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是“自由结合的英联邦的成员”,“地位平等,在内政和外交的任何方面互不隶属,唯有依靠对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统一在一起”。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从法律上对此予以确认,英联邦正式形成。1947年,印度、巴基斯坦各自宣布独立并加入英联邦。1949年,印度成为共和国,选举了自己的国家元首。从此英联邦成员由需对英王效忠的原则演变为英联邦成员“接受英王为独立成员国自由联合体的象征”,英王是“英联邦的元首”。

英联邦没有设立任何权力机构。主要组织机构有: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亚太地区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联邦财政部长会议及其他部长级专业会议。1965年起设立英联邦秘书处,其职责是促进英联邦的合作,筹划英联邦各级会议。秘书处设在伦敦。爱尔兰原是英联邦成员,于1949年宣布退出。英王是英联邦的名义元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英联邦内部联系越来越不稳定,如今,英国已不再是英联邦的主宰,英联邦也只是一个松散的、政治经济磋商和合作组织。
现有52个成员(2007年11月22日,英联邦部长级行动小组发表声明称,鉴于巴基斯坦“未能满足恢复宪法等要求”,英联邦决定中止巴基斯坦的英联邦成员资格),其中32个为人口在150万以下的小国。(见hongjiafu7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08-06-09
英联邦成员共53个,分别为: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哈马、孟加拉国、巴巴多斯、伯利兹、博茨瓦纳、文莱、喀麦隆、加拿大、塞浦路斯、多米尼加联邦、斐济、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圭亚那、印度、牙买加、肯尼亚、基里巴斯、南非、莱索托、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耳他、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瑙鲁、新西兰、尼日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圣基茨与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萨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所罗门群岛、斯里兰卡、斯威士兰、坦桑尼亚、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图瓦卢、乌干达、英国、瓦努阿图、赞比亚、巴基斯坦。

其中只有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属于发达国家。
第3个回答  2008-06-09
应该是 不过就那一个名字 没什么实质的 以前是英国的殖民地
第4个回答  2008-06-10
绝对不是。可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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