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的财政收入用交给中央吗?

我想了解一下中国各级行政级别的财政制度,比如说市的财政上交省吗?省上交市吗?

  1、省的财政收入不用交给中央。
  2、省财政收入部分由中央财政的调剂收入,补贴拨款收入及其它收入。省财政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地方财政年度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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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一)。所得税(60%归中央,40%归地方)
  所得税是从当地企业所得收入中征收的税收,中央地方分成40:60。这是从地方征收的税收为何60%归中央?
  因为各国对进口商品都征收进口关税,我国平均关税率10%,10%的税率与一般生产企业利润率相当,由于国内省与省之间产品流通是不征关税的并且国内市场大,企业产品大多销到外省,为了保偿消费省的利益,国家把企业所得税60%归中央。(小国家小地区30%归中央可以了,象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应该70%归中央,而不是现在的60%)

  ( 二)。增值税,消费税都是流转税,在生产环节征税,但其税收成本是由全国的消费者成担。
  1。消费税(100%归中央)
  进口消费税=(进口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国内消费税=[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全部归中央。

  2。进口增值税(100%归中央) ,国内增值税(75%归中央,25%归地方)
  我国对进口商品都征收17%的增值税,进口增值税全部归中央。
  进口消费税=(进口价格+关税+消费税)×17%
  例子:进口价值100元的红酒,如果关税为10%,消费税为20%。
  进口关税=100元X10%=10元
  进口消费税=(进口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00+10)/(1-0.2)X0.2=110/0.8X0.2=27.5元
  进口增值税=进口价格+关税+消费税)×17%=(100+10+27.5)*17%=23.375元
  所有进口税=关税+消费税+增值税=10+27.5+23.375=60.875元

  我国国内生产的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的增值税75%归中央25%归地方,增值税税收成本由全国的消费者成担的,本应100%上交中央,汽车烟草等高税源行业25%归地方太高了,其实10%归地方就可足够了,相对车烟草等行业来说服装鞋子增值税25%归地方更为合理

  增值税消费税作为是流转税,在生产环节征税,应100%归中央,中央应按各省零售消费总额按比例把增值税消费税返还给各省。

  (三)营业税(100%归地方)
  营业税是在当地营业额中征收的税种,一般税率为5.5%,其成本直接由本地的消费者成担,所以税收100%归地方

  个人认为国家取消增值税消费税,只保留所得税营业税对各省最公平 ,税制可调整为如下:
  1。所得税:税率30%(75%归中央,25%归地方)
  国内省与省之间产品流通是不征关税的并且国内市场大,为了保偿消费省关税的失损,国家把企业所税75%归中央

  2,营业税:税率上调为20%(30%归中央,70归地方)
  营业税的税收成本由当地消费者成担,本应100%归地方,因为取消增值税消费税后,国家财政收入将大减,为了给落后地区提供发展资金,可以把营业税的30%划归中央,中央把这30%用于发展落后地区的经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6-07
消费税全额中央;
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
所得税中央60%,地方40%;
其他税收全归地方。

地方收入部分中,一般省是20%,市县为80%。
第3个回答  2016-01-19
根据事权与财权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
我国自1994年起实行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主要按税收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根据事权与财权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须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税务机构征收中央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务机构征收地方税。
具体税种划分如下:
1.中央税系统: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增值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2.地税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2008年停征),农业税(已停征)、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3.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企业所得税与个税,中央60%,地方40%;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97%,地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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