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后为什么还保留天皇制

如题所述

人们公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日本是按照《波茨坦公告》向反法西斯盟国无条件投降的。但是,也有许多人认为日本并不是无条件投降,而是有条件投降。争论的焦点是无条件投降的原则因是不允许敌人就投降条件进行讨价还价,然而,美国却没有象盟国在欧洲那样将包括政府机构在内的德国军国主义国家机器彻底铲除,而是对日本作出了让步,同意日本保留原本根据《波茨坦公告》应予废除的天皇制,没有对裕仁天皇予以战犯处置。
事情的由来是这样的: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会议以美国、中国和英国的名义发表了《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立即无条件投降。日本断然拒绝。8月6日和9日,美国分别在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投放了原子弹。同在9日,苏联对日宣战,出兵中国东北。明知死到临头的日本军政头目在9日急忙展开战争最高指导会议和内阁会议,讨论是否接受《波茨坦公告》。会议上争论激烈,与会者虽然原则上同意接受《波茨坦公告》,但在关于附带条件上却意见相左,相持不下。以外相东乡为首的一派主张在维护“国体”,即保存天皇制的前提下接受《波茨坦公告》。而军部的强硬派却坚持除此之外,还必须附加3个条件,即由日本自行处理战犯;日军自主解除武装;盟军不得进占日本本土,否则,他们将指挥军队不惜进行本土决战。直到10日凌晨2时30分,天皇出面拍板,决定采用外相东乡的方案,才使争论停止。4时,内阁成员签字完成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正式手续。6时45分,日本用急电将乞降照会发往日本驻中立国瑞士和瑞典的公使。照会在表示“日本政府准备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同时,还声称:“……但应取得如下谅解,即上述宣言并不包括任何有损于陛下作为最高统治者之特权的要求。”
对此,美国决定接受日本的要求;正忙于内战的蒋介石同意美国的意见;苏联当即的反应是“持怀疑态度”,但为避免与美国发生争执而没有坚持反对立场。于是,美国以战胜国集体的名义于11日通过瑞士政府向日本发出复照:“自投降之时刻起,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统治国家之权力,即需听从盟国最高司令官”,“日本天皇必须授权并保证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能签字于必需之投降条款……。”这一答复既保证了美国对日本的最高控制权,又承认了日本天皇及其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满足了日本的要求。15日,日本宣布投降。
美国的这一行为引起了许多议论,有人认为这是美国的一大高明之举,也有人认为这是美国出于私利而姑息养奸。然而,对此的解释和理解还需从对日本的国情、美国的利益及当时的局势等方面入手,进行考察。首先,日本天皇到底为何物?日本在古代曾模仿中国唐朝的律制,建立起以天皇为首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制度,但不久天皇大权旁落,把持兵权的幕府将军执掌实权,天皇成为名义上的统治者,其地位与统而不治的英国国王十分相近,而与权力无所不及的中国君主大不相同。1868年明治维新后,天皇虽被奉为国家最高统治者,拥有国家的一切权力,但在国家机器实际运转过程中,他仅是作为群臣的最高仲裁者,而不是最高决策者。这些群臣最初是“元老”,在“元老”们相继去世后,军部逐渐取而代之。所以说,天皇在日本在真正作用是作为国家和民族的的象征。在这种意义上,他对日本人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日本是心目中,天皇的命运就意味着日本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因此,在德国,消灭以希特勒为首的纳粹政权就等于打碎了法西斯国家机器,但在日本却情况有所不同,在人们心目中,军部是战争和法西斯的代名词,而天皇尽管犯有严重的战争罪行,但他作为国家象征的作用却没有改变。
因而,如果将天皇与军部的军国主义分子一并处置的话,势必引起日本社会是不安定,进而导致日本人在军部的指挥下与盟军拼死一战。美国将军、驻日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完全清楚这点,他说道:“一个天皇胜过20个机械化师的战斗力量。”当国际舆论要求废黜天皇时,他告戒美国政府说,如果采取这种行动,至少需要100万援军来应付可能发生的游击战争。正是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天皇的名字从战犯名单上删除了。不仅如此,他还要求对天皇的待遇“不应有任何降低之处”,以图通过天皇对日本人的影响,来稳定日本局势。
从美国的战略角度来看,天皇制的保留不仅不背离,反而符合美国的战略目标。1945年8月29日,美国政府在给麦克阿瑟的一份文件中声称:美国的首要目的是“确保日本今后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天皇和日本政府的权力应从属于最高统帅”,“以能够圆满地推进美国的目标为尺度。”美国打算通过日本现存的政府形式,对日本实行“间接统治”,从而把日本置于美国的独家控制下,使日本长期臣服于美国,进而为美国控制整个亚太地区的长远战略服务。
为了把日本的政治机构改造得适合美国的占领需要,1945年10月,麦克阿瑟以美国占领当局的名义两次向日本提出,必须从根本上对日本旧的《帝国宪法》进行修改。于是,日本政府搞了一个修改纲要草案,原封不动地保留了旧宪法中天皇的统治权等基本内容,明显违背了美国的意图,麦克阿瑟断然拒绝。他越过盟国占领日本的最高机构――远东委员会,向日本政府规定了修改宪法的3项原则:1、保留天皇制,但权力必须受到宪法的限制;2、放弃战争和战争准备;3、废除一切封建制度。1946年2月13日,麦克阿瑟把由占领军当局起草的新宪法纲要提交日本政府,遭到日方的极力反对。但在美国的威胁压力下,日本政府被迫同意以此为修改宪法的蓝本。11月3日,新的日本宪法问世,它规定战后的日本政治体制由以前天皇独揽统治权的君主立宪制,改为以天皇为象征的议会内阁制,采取三权分立的原则。
至此,美国完成了按照美国模式对日本进行民主化改造中的一个关键任务,同时又设法保全住了能够进一步帮助其战略改造的工具――日本天皇。可见,战后日本天皇制的保留是在美国、日本社会各界以及有关盟国之间的一系列曲折复杂的斗争中,依据力量对比而达成的妥协结果。美国以特有的优势力量,对日本天皇制的保留和改造起有主导和决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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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2
给上面打星吧 我统一上面的 他说的很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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