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可以告他,但是不会胜诉,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女婿是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只有在你们自己的女儿还健在的情况下,女婿才会跟他自己的老婆、你们的女儿一道来赡养你们。这都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
所以,这种情况下,题主你们就好好照顾自己吧,女儿已经去世了,就别再指望过去的女婿了。还想着过去的女婿来赡养你们,那是不现实的,就算你去告也是没用的。
你的女儿已经去世,在法律上夫妻关系已经不存在,既然没有夫妻关系了,女婿与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于情于理人家都没有赡养你的义务。
在法律上,如果有其他的亲生子女,可以向他们寻求支持。如果没有,可以向女儿的亲生子女寻求赡养义务,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如果家里的孩子还小(女儿的子女),可以跟女婿协商,让女婿代为赡养,将来自己离世的时候,用书面协议的方法,把自己的遗产赠送给外孙子外孙女。一定要记住,任何关系里,人的本性都是趋利避害的,与其赤裸裸的谈交情,不如把实惠说在前头,这样自己可以得到更加实在的照顾,省得人家白忙一场。
现实生活中,女婿与岳父母的关系,全看女婿因女儿的感情,如果岳父母真的善待了女婿,就算女儿离世了,女婿也很是感恩,会时常去照看,缅怀一下妻子。
如果夫妻俩以前就关系淡漠,女方离世之后,男方有了新欢,感情真的会瞬间转移,有的时候连孩子都靠边站,真的不要拿岳父母的身份出来说事了,没用的!
这个时候,你们要看清一下自身的形式,如果女儿的亲生子女跟你们的关系好,不妨比较热络的走动,男人再婚,家里的孩子对他也是一个包袱,你这里接手了,可以缓解一下寂寞的情绪,看着孩子就想起了女儿,将来身边也多了一个照顾的人。
如果以上情况都没有,就不要想这么多,保管好自己的钱财,锻炼好身体,只要有钱呢,将来可以找保姆找护工,人生注定是一场孤独的旅行,没有谁离不开谁!
所以说我觉得你女儿养你是应该的,这是一个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你女婿的话就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你和你女婿之间本身没有血缘关系,另外的话你这个女婿的话和女儿之间的关系其实已经结束了,当你女儿离开人世的时候,这个关系其实已经就已经结束了,所以说我想告诉你的是不要老指望人家去你赡养你,你应该好好的照顾好自己,这个才是最关键的一件事。
所以说你不能告他,你告他的话也不会活生的,因为他没有赡养你的义务,他干嘛要去赡养你,他本身会再婚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他和你女儿之间的婚姻其实已经结束了,因为你女儿离世了,这段婚姻就告吹了,就是这样子一件事情感情这种事情本身是应该白头偕老的,但是有一方离世之后那么感情自然而然的就结束了,其实我觉得很正常,所以说你应该照顾好自己,不要去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