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仕履列表

如题所述

包公的仕途历程如下: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初入仕途,任大理评事,但他并未赴任建昌县,而是被安排监督和州税务,同样未能成行。


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晋升为大理寺丞,并在天长县担任知县职务。


康定元年(1040年),他担任殿中丞,负责端州的管理工作。


庆历三年(1043年),包拯成为监察御史里行,参与东排案司的事务。


庆历四年(1044年),他进一步晋升为监察御史,代理度支判官和三司户部判官的职务。


庆历六年(1046年),包拯被任命为京东转运使,负责区域内的经济调度。


庆历七年(1047年),他进入直集贤院,成为工部员外郎,并担任陕西转运使,职责范围扩大。


庆历八年(1048年),他转任刑部员外郎,本欲接任河北转运使,但未及赴任,随后成为三司户部副使。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晋升为天章阁待制,兵部员外郎,并担任知谏院,参与朝廷的政策建议和监督。


皇祐四年(1052年),他担任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同时负责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的职务。


皇祐五年(1053年),包拯先知扬州,后又改任庐州知州。


至和二年(1055年),他回到兵部任职,担任员外郎,负责池州的管理。


嘉祐元年(1056年),包拯晋升为刑部郎中,右司郎中,继而知江宁府,后又代理开封府的职务。


嘉祐三年(1058年),他官至右谏议大夫,兼理御史中丞、转运使等职,还负责考课院的事务。


嘉祐四年(1059年),包拯担任枢密直学士,代理三司使的职务。


嘉祐六年(1061年),他进一步晋升为给事中、礼部郎中,随后又成为礼部侍郎和枢密副使,以及三司使。


最后在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升任礼部尚书,然而不幸于五月离世,被追赠为更高的官职。


扩展资料

包拯(999-1062),字希仁,汉族,北宋庐州(今合肥)人,天圣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因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其事迹被后人改编为小说、戏剧,令其清官包公形象及包青天的故事家喻户晓,历久不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大家正在搜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