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地点

开具外管证去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应该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还是经营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是向企业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还是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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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7
开具外管证去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该在经营地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在经营地没有申报纳税的,回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追问

书上说增值税,开具外管证去外县市经营,应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与上面说的在经营地纳税是否矛盾呢,求解???

追答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因此,如纳税人的情况属于上述情形的,应按上述规定缴纳税款。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27
去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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