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释的原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三、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五、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30
这个涉及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合同法》是立法水平较高的一部法规。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专家的意见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合同法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基本点和价值基础。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六条:1、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5、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几条原则的关系分析如下:一、平等原则作为合同法的第一个原则,体现了缔约的前提条件,这是各类合同得以订立的前提。正如英国法学家波洛克所言,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如果没有平等的交易地位,那么交易的公正性就无法得到保证,正常的交易秩序就无法形成,受之影响,社会的经济秩序便会紊乱,难以形成繁荣的市场。平等是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则同样也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完全自愿的,而不是在任何强迫和压力下作出的非自愿的意思表示。平等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地位平等。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指合同当事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只能处于与对方同等的地位,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能凌驾于对方之上。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2)当事人享有均等的缔约机会。《合同法》要求在缔结合同时,应给每一竞争者以均等的机会,从而保证每一竞争者都有与之缔结合同的可能性。这种均等只是机会的均等,而不是缔结结果的均等。如果强调结果均等,则消除了竞争,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则。(3)在法律适用上平等。当事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应尊重合同,维护合同的效力,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不得违反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对当事人的保护平等。当事人依据有效的合同享有的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承担的义务应当同等地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可以以多种方式获得赔偿。《合同法》之所以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地位平等是由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决定的。商品经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商品交换是将商品价值作为标准来进行的,客观上要求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其二,地位平等是合同自身性质决定的。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是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当事人只有平等对话才能订立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二、合同自由原则体现了交易自由原则,交易双方有根据各自意愿为或不为交易行为的自由,该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干涉。合同自由原则继平等原则之后,进一步为适格的交易双方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既是为交易者提供了空间,也是为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合意,这种合意一旦完成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当事人必须受到合同的拘束。从合同的定义可以看出,合同本质上属于一种自由协商决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相互间关系的行为。这种自由协商贯穿于合同行为的全过程,这也是合同自由的充分体现。我国合同法中对于合同自由原则的确立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我国建国以后,主要是以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强调计划原则,国家对经济实行的是干预和指令 的计划管理,国家对当事人的自由作了极为严格的限制,这在相当大程度上限制了合同自由的充分发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自由原则开始真正发挥它的作用。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减少对经济的不适当干预,减少国家对于经济发展的指令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主体所享有的自由。当事人享有的自由越充分,其交易关系越活跃,市场经济才能得以真正的、充分地发展。我国新合同法已将合同自由原则这种精神贯穿其中,体现在合同法的全部内容中。三、公平原则毋需多言,公平本就是一切法的价值追求,《合同法》亦概莫能外。没有对公平的维护,就不会有更多的自由,缔约就无从谈起。公平原则要求在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时应合理,不得倾向于一方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任何一方都有权获得与之承担的义务相适应的权利。具体表现在:(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规则。当事人取得的权益与履行的义务在价值上要大体相当,不得偏向一方而加重另一方的义务或责任;不得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超出其享有的权利之外的义务或责任。(2)对处于优势一方当事人加以合理的限制。现代社会生产、流通的社会化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加剧,使得很多组织在订立合同时获得了明显优势。为了维护弱者利益,防止弱者因此受到损害,根据公平的要求,对处于优势一方当事人应加以合理的限制。如《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限制就明显地反映了这一点。《合同法》要求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应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提供格式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作出有利于对方,不利于提供条款一方的解释。这种规定其目的仅在于追求一种客观上公平的结果。四、作为民法帝王法则的诚信原则,自然也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哲人拉哈尔曾经说过,在道德和几何上都是直线最短。无信则不立,当事人无论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应当诚实守信,这样社会的诚信度才会提高,社会的诚信度提高后,交易环境就会变得更加安全,就会促进合同的订立和交易的进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原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利益以及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这就要求当事人在活动中,充分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不滥用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同时,诚实信用原则也有解释 法律和合同的作用。它是司法审判人员在适用法律方面的有效补充,他们可以依据此原则运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正确处理纠纷。在合同的各个阶段都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订立阶段。尽管这时的合同并没有真正成立,但当事人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忠诚义务,不得欺骗对方,不得隐瞒事实,应将一些重要的情况告知对方,并忠于事实真相;相互协作,互相照顾,同心协力,不谋求不正当的利益,不损害他人的利益。订立合同条款时应遵循此原则,尽量详细、严谨,这样有利于当事人彼此信任,也有利于合同的实施,因此这个阶段的诚信原则也是很重要的。2、合同履行阶段。这个阶段需要注意的内容很多,每一个方面都要依据诚信原则。对于履行标的,应当依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物,不能以次充好。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交付标的物,应该以同种类且其质量相同的物品替换,不影响当事人的利益。除此之外,履行的数量在规定不太明确的情况下也应遵循诚信原则。对于履行合同的时间,双方应该尽量在合同中约定清楚,而且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若未规定清楚,则应该依据诚 信原则,按常规履行。对于履行的方法,也要注意运用此 原则,能够选择最有利于对方、最有效率的途径,就应采取这种途径,当然这种选择以不损害自己的利益也不损害对方的利益为前提。3、 合同变化阶段。这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关于合同变更,由于情事变更,原来的合同已经与现实情况 有所不符,比如物品的价格与订立合同时不一样了,这时双方应该以诚相待,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二是关于合同解除,也应遵循诚信原则,依据合同条件解除的应该通知对方,使对方做到心里有底;三是关于合同终止,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合同终结后,可能还有一些附随义务需要双方履行,当事人也应本着诚信原则将最后的义务履行完。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合同的运用以及交易的安全和有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对于当事人的民事活动还是对于法官判案断案都有重要意义。五、遵纪守法,非交易行为然,其他行为皆然。现有的“纪”和“法”如同规矩和边框,将社会上人们的行为规定在一个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违纪违法,就是对现有秩序的破坏,没有了秩序保障,交易就不再安全,社会经济就无法发展。六、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实际上是遵纪守法原则的应有之意,区别只是行为依据的制定者不同而已。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也是诚信原则的体现,二者有着一定程度的交叉关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合同法中,它是合同法的组成部分,直接反映了合同法的指导思想和观念基础,它具有高度抽象、高度概括的性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比合同法的具体规则更具有稳定性,适用的范围比之合同法的具体规则更为广泛。参考: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