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上有一条说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20年不得提起诉讼,谁能给解释一下什么意思?

如题

诉讼时效为两年是指: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倘若超过两年没有提出诉讼将会丧失胜诉权;超过20年不得提起诉讼是指:即在继承人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在自继承之日起20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继承权的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扩展资料:

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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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13-07-17
两年是一般诉讼时效。二十年是最长诉讼时效。继承诉讼必须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从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二十年以后,尽管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也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这个两年必须是在二十年之内。超过二十年就永远的丧失了胜诉权。
第3个回答  2013-07-17
也就说在两年内提起诉讼,两年后提起诉讼就丧失胜诉,如果超过20年了,就是你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
第4个回答  2013-07-17
前者是说当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继承权受到妨害时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此为诉讼时效;后者是指无论继承人知道或者不知道自己的继承权受到妨害,该权利均自受到侵害之日起20年到期后消灭,是为除斥期间。前者消灭的是胜诉权,后者消灭的是权利本身,前一个期限到期后起诉法院会受理,但会判你败诉;后一个期限到后起诉法院不予受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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