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与美国国会的比较

如题所述

1、两国议会地位不同。英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都来源于议会,奉行的是“议会之上”的原则。高于美国国会在美国的地位,美国三权分立,来源不同,相互平行并相互制约。
2、美国国会规模较小。英国上下院共1710人,美国两会共535人,不论各院人数还是两会总人数,都比英国要少的多。保持小型的议会是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确定的原则:防止大州操作立法机关;防止众议院削弱其他政府部门权力,防止少数人操纵国会(人数越多感情就越胜于理智,容易被政治家利用)
3、美国国会两院具有平等的宪法权力和地位。在英国,上院只审议来自下院的法案,而无权创制法案。但1911年议会法又剥夺了上院的财政法案否决权,对其他法案也只有两年的搁置权,实际上,立法权已经完全掌握在下院手中。美国国会两院都有权创制法案和审议来自对方的法案,只是在个别方面有各自的权限。
4、美国国会权力分散。英国由于实行了议会内阁制,政党领袖(首相)通过严格的政党纪律,使议会立法权力高度集中在领袖手中。在美国,政党的全国领袖(总统)不是国会议员,无权直接参与国会立法活动,国会政党又无严格的政党纪律,结果造成立法权力分散于议长、国会政党领袖和各委员会主席手中。
国会立法权力的分散,削弱了政党对立法的控制,而加强了地方选区和利益集团对立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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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0
英国是议会制共和制,美国是总统制共和制。不同点: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国家元首地位是象征性的,只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才是国家权力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取得议会中多数席位是政党上台执政的关键;政府对议会负责不对国家元首负责,当议会通过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政府官员与议员可以相互兼任。
总统制民主共和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是国家的权力中心;政府由总统任命产生,对总统负责;取得总统竞选胜利是政党上台执政的关键;政府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责任,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反宪法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案。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投不信任票迫使总统和政府辞职,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政府官员与议员不能相互兼任。

相同点:A、都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并为之服务。B、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形式(政体),都由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国体)决定并都维护资产阶级利益。C、都实行三权分立制。D、议会和国家元首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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