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张固是怎样的人?

如题所述

张固又叫张汤
张汤,汉武帝时负责刑法事务的权臣。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早年学习律令,曾任长安吏和茂陵尉,后由丞相田蚡推荐,补侍御史。因在审理陈皇后巫蛊狱和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谋反事件中穷治根本,受到武帝赏识,累迁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

汉武帝刘彻为了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政治、经济上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张汤是制订和实施这些改革的重要人物之一。他曾与赵禹共同编定法律,制订《越宫律》、《朝律》(见汉律)和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张汤用法苛刻严峻,又迎合武帝所好,以《春秋》古义治狱,审理案件完全以皇帝意旨为准绳。凡是武帝所欲加罪的,他就交给执法严苛的属吏去办,武帝想开释的则交给执法宽缓的属吏去审理;又把武帝对于疑难案件的批示制定为律令程式,作为以后办案的依据。他还协助武帝改革币制,实施盐铁官营,算缗告缗,打击富商大贾,诛锄豪强兼并之家。当时,“天下事皆决汤”,张汤权势隆贵远在丞相之上,因此受到统治集团内部的嫉恨。元鼎二年(前115)由于御史中丞李文、丞相长史朱买臣以及赵王等人告发和诬陷张汤与属吏鲁谒居关系暧昧,疑有大奸,又与富商大贾互相勾结牟利等,张汤被迫自杀。他死后,家产不过五百金,皆得自俸赐。武帝知道张汤被陷害,又尽诛朱买臣等丞相三长史,丞相庄青翟也因咎自杀。
汉武帝采取了很多措施,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张汤也是这些改革措施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他的成绩主要在法律方面,他和赵禹一起编定了《越宫律》(宫廷守卫)、《朝律》(朝贺礼仪)和“见知故纵”(官、民对犯罪行为必须举报,否则就是故纵)等法律。

但是,张汤在执行法律的时候过于严酷,而且他喜欢投武帝所好,用《春秋》中的儒家思想来办案,同时以皇帝的意志为准,不惜破坏既有法律条文。武帝想严办的案件,他交给严厉的的属官去审理,武帝想宽容的案件,他就让执法较宽的属下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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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揣摩武帝的意志,他还专门将武帝原来对疑难案件的批示定为律、令、程、式,以此作为将来办案的最高法律。除了执法方面,他还参与了武帝的币制改革,以及盐铁官营、算缗、告缗等活动,用法律来加强对富商的打击,所以,当时有了“天下事皆决汤”即天下大事都由张汤来决断的说法,可见其权势之重,甚至超过了当时的丞相。
由于权势威震朝野,所以张汤也受到众人排挤,在公元前115年,御史中丞李文、丞相长史朱买臣、赵王共同诬告张汤和属吏鲁谒居关系可疑,似有奸邪阴谋,还诬告他和大商人暗地来往,谋取暴利,最后,张汤被迫自杀。但他死后,抄没的家产只有五百金,而且都是来自俸禄和皇帝的赏赐。武帝知道张汤被诬陷的真相后,异常恼怒,将朱买臣等人诛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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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3
张汤又叫张固
 张汤(?——前115),西汉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幼时喜法律,曾任长安吏、内史掾和茂陵尉。后补侍御史。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二王谋反之事,得到武帝赏识。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曾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缉,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元鼎二年(前115),因为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长史朱买臣的构陷,被强令自杀。死后家产不足五百金,皆得自俸禄及皇帝赏赐。张汤虽用法严酷,后人常以他作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他为官清廉俭朴,不失为古代廉吏。
第2个回答  2013-07-23
张汤(?--前115),别名张固,杜陵(今陕西西安东)人。从小随当长安县丞的父亲出入衙门。父亲死后又充当长安县吏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对办理案件、处理公文等事十分熟悉。由于周阳侯、武安侯的推荐,汉武帝初年就踏上了仁仕途。先后担任过守卫茂陵的校尉与处理讼案的御史。在御史任上,因办理陈皇后蛊狱有功,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升为太中大夫,与赵禹等人共定新的律令。不久又升为廷尉、御史大夫,位居三公之列。这时,由于汉武帝对匈奴连年用兵,中央财政出现困难,张汤建议铸造皮币、白金币、五铢钱,使钱币铸造之权归于中央,并统一了币制;又支持盐铁官营,实行国家垄断的政策。并制定"告缗令",征收工商业者的财产税与所得税,相对缓解了财政危机。后来遭朱买臣等人陷害,自杀身死。死后被抄家,除了皇帝所赐的五百金外,没有其他家产,这在当时的高官中是绝无仅有的。汉武帝重其廉洁而惜其自杀,于是下令重用其子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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