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佛山市顺德区交的保险,现在想回家(江西省)生小孩,请问可以回家报销吗?
网上有些说法是需要单位去申请异地生产,现在还需要吗,或者说,写了这个就能报销吗?
如果可以,这个手续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是可以异地报销的。
其实,只要是符合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职工都是可以报销的。需要注意的是, 在异地办理生育保险的时候,需要先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并填写好,在生育前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先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
在异地报销生育保险,除了那些必须要准备的材料之外,还有一些材料是要额外准备的,包括本人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需本人和经办人签字以及单位盖章)、当地医院资质说明(此说明中需要包含医院在当地的级别、医院是否属于当地医保定点机构等的情况,而且该说明由就诊医院出具并需要加盖公章)等的材料。还有,在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上,需要写清末次月经日期、分娩日期和分娩方式。
此外,参保职工生育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且需要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在手术或治疗结束后的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扩展资料:
首先,如果要报销生育保险的话,要满足一下的几个条件。第一,用人单位以及职员按照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第二,需要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第三,女性职员分娩后还需要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第四,部分地区对于要报销生育保险是有缴费年限的规定,所以这部分的规定需要自己去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
如果满足了上面所述的条件,则女性在怀孕分娩时可以申请报销。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准备好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在女职工生育产假满30天内,准备好所需的材料,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在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则会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考资料:生育保险百度百科
申请异地就医的医疗费补贴及生育生活津贴
1.申请时间: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在参保职工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只限医疗
费)后3个月内持相关资料于每月的1-20日到生育保险处对发生的医疗费进行审核。
2.携带资料:①《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医疗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原件;②《身份证
》、《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③《门诊(急诊)病历》、《病历首页》、《入院记录
》、《医嘱单》、《手术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机构需加盖证明印记(如:病案复印专用章);④《参保单位账号表》、《异地生育申请表》、《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自愿办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异地就医医疗费补贴的收据及明细要求
1.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原件,并加盖就医医院住院收讫章。此收据需有所在地财政部门票据专用
章。各项费用应清晰、准确。
2.医疗费用明细单、日清单或处方明细。
(1)明细及日清单要列出费用名称、费用数量、费用单价、费用金额。费用总金额必须与收据总额一致。
(2)处方需字迹工整,书写规范,每种药品标注单价、数量及金额,要求每张处方各种药品金额之和与该处方合计金额相符;所有处方药品金额与收据上所对应的药费(西药费、中成药费等)相符。
(3)商品名的药品需标注该药品的通用名,每种药品要标注剂型(针剂、片剂、颗粒剂等)
(4)医疗费用明细单需加盖就医医院住院收讫章,处方明细需加盖医师章。
3.因分娩或手术引起的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患者必须要求医院自婴儿出生后转入病房或手术
结束后转入病房开始,重新办理住院。将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治疗其合并症、并发症医疗费用分别开
具两张收据,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与医疗保险基金无法支付。
备注:
(1)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不按要求提供将无法结算医疗费用。所有复印件要求用B5纸。
(2)医保中心对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后,上述材料将归档保存,概不返还并不与外借。追问
申请是在生完小孩后,3个月内去申请,而不是提前去申请?
追答需提前申请。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当然可以啦,看完视频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