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材料: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
受理
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发放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受理: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评定: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政审: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
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二代残疾证
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材料: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
拓展资料:
1、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
2、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补发残疾人证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以此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明作废。
3、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可以将污、损残疾人证交回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作废并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4、残疾人户口迁移,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凭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 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迁移日期并加盖公 章,留存转来的材料档案,并将复印件上报市级残联归档。
5、残疾人康复脱残或死亡的,发证机关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收回。残疾人康复脱残以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残疾评定结果为准。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一)残疾评定申请对象范围及条件:
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居民,不受年龄限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视力残疾: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2、听力残疾: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4、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智力发育成熟以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5、肢体残疾 :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经各种治疗、康复训练等(一年以上)无法改善功能者。包括脑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小儿麻痹后遗症、截肢、缺肢、短肢、四肢畸形、侏儒症、脊柱畸形、骨关节和肌肉疾病及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等。
6、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7、有两种以上残疾的人,在残疾类别上以直接影响其行动较重的残疾为准。
(二)申请残疾评定需附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儿童携带户口簿);
2、能证明当前残疾程度的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出院病历、出院诊断、诊断证明等);
3、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照片三张。
二、受理
(一)各区残联负责受理本辖区的申请人,在对申请人所带的材料认真审阅后,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无锡市残疾评定表》,一式二份,贴好照片并加盖骑逢章。申请人逐项填写《无锡市残疾评定表》,并到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到所在街道或乡镇残联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到所在辖区残联开具《无锡市残疾检测介绍信》,开具介绍信的时间为每年3、6、9、12月的第二周。区残联将申请人花名册汇总,同时上报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残疾检测定点医院和主检医师的确定
市残疾评定委员会确定下列医院为残疾检测定点医院:
市第一人民医院
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第三人民医院
市第四人民医院
市第七人民医院
市同仁医院
各检测点的主检医师必须由作风正派、工作责任性强,服务态度好、熟悉业务工作并具有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同志担任。
主检医师需经专业培训合格,由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发给聘任书。未经市残疾评定委员会聘任,无残疾评定权。
每次残疾评定其残疾检测点和主检医师的安排,由市残疾评定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决定。
四、残疾评定
(一)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无锡市残疾评定表》及《无锡市残疾检测介绍信》,按预约日期如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作残疾评定的,应事先与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延至下一期评定。
(二)残疾评定的时间为每年3、6、9、12月的第四周。
(三)残疾评定的标准,按中国残联制定的《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执行。
(四)主检医师检测前,应首先核对被检测人身份证、残疾评定表及介绍信是否相符。随后根据被检测人的残疾情况,认真填写专科检测情况,确定残疾类别和级别。在填写专科检测情况时,应如实客观地描述清楚。如认为被检测人达不到残疾评定标准,主检医师只填写专科检测情况,不作评定结论。残疾评定的评定意见,应有主检医师签字。
(五)残疾检测中,检测医院原则上只收取门诊挂号费,如需医技检查的,按医院规定收费办理。各医院不得任意增加收费项目。
五、鉴定复核
(一)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提请召开残疾评定评审会,组织评定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对被评定人的检测情况逐一集体讨论评审,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作出评审意见。
(二)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依据评定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1个月内办理《残疾人证》。
(三)被评定人在收到市残疾人评定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后,如有异议的,可在2个月内提出复评申请。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重新评定,并由市残疾评定委员会提出复审意见。市残疾评定委员会作出的复审意见为最终结论。
六、立卷归档
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残疾评定结案后,应将残疾评定的各项资料输入《残疾人证管理数据库》。《无锡市残疾评定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立卷归档,一份由评定人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残联保存。
七、对于已经脱残、死亡的残疾人由各区残联负责注销、收回证件并上报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遗失《残疾人证》的要登报声明作废,办理补发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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