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中的三不违是指

如题所述

安全生产“三不违原则”指的是: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条例明确了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将面临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大家正在搜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