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冠杰和罗文是好友吗???

其实许冠杰和罗文以前是不是好朋友?
好像从没见过他们合作??

  应该不是吧。找不到他们关系的资料。不好意思了。

  1974年到1984年是香港粤语流行音乐发展的最初10年,在这个时期的香港歌坛上,许冠杰可谓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作为香港乐坛的元老,
  我们熟悉许冠杰可能就是从这一首《沉默是金》开始的,而且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有了张国荣的加盟。

  事实上,许冠杰在香港歌坛上成名要比张国荣早10多年,对香港歌坛的影响与贡献也不可同日而语。许冠杰开辟了粤语歌曲的新天地,让流行歌曲可以表达小市民的心声,可以唱日常生活的细微感受。“沉默是金”其实就体现了这种风格——用平实的语言,说出很多人的心声。

  对于许冠杰来说,早年受“THE BEATLES”感召玩音乐唱英文歌曲。1974年粤语片回潮时,他与哥哥许冠文投拍了粤语片《鬼马双星》,他创作并演唱的影片主题歌“鬼马双星”以及插曲“双星情歌”不仅开创了粤语流行音乐的新纪元,也完成了他个人音乐作品从西化的摇滚风格到民族化大众音乐路线的转变。此后,他的歌曲可以说是民族小调色彩浓厚,旋律创作上也会经常的采用民歌的五声音阶,但在节奏上他会适当地融入一些轻快的舞曲节拍,象“纸船”、“梨涡浅笑”以及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夜半轻私语”就是很好的例子。在歌曲的内容上,许冠杰的作品善于刻划市民的心态;可以说是市井色彩浓郁,而歌词浅白生动,这些歌曲也成为香港粤语流行歌曲中最富有生活气息的组成部分。

  许冠杰之后,香港粤语歌坛上最当红的歌手就数罗文了,因为他同关正杰一样,唱红了无数的电视连续剧的主题歌,并且形成了略带一点点戏曲腔的独特个人风格。用柔软、略带一点点戏曲唱腔的声音演绎那些或是苍凉、或是悲哀的英雄侠义故事,别有风味。我们大家耳熟能详的《射雕英雄传》就是他和甄妮的佳作。

  许冠杰让人们知道了歌手的个人魅力,而罗文让大众开始为一个人和他的歌曲而关注。与关正杰与许冠杰较为定型的歌路不同,罗文无论是在台风还是歌路上都以“多变”著称,或雄壮激昂,或古灵精怪,但是无论是国语歌曲还是粤语歌曲,他都能博得一片喝彩。从“小李飞刀”、“家变”、“好歌献给你”、“亲情”、“红棉”到“”几许风雨“,多变的罗文拥有不变的激情。1982年和1984年,罗文还大胆的创演了粤语歌剧《白蛇传》和《柳毅传书》,一时堪称壮举。

  罗文:身处高峰尝尽雨丝轻风的加冕。
  罗文出生于1950年,原籍广西,13岁时随家人来到香港。他热爱音乐及舞台演出,1967年组成业余乐队“罗文四步合唱团”(ROMAN &THE FOUR STEPS),踏足歌坛,开始其歌唱生涯。1972年,与开心果沈殿霞合组“情侣合唱团”,曾作多次海外演出;大受好评。l974年,成为无线电视合约歌手,积极参与多项慈善盛会,如保良局筹款、东华三院之夜、童军总会之夜、仁济及博爱医院筹款等。1976年主唱多首脍炙人口之电视剧主题曲如“锦绣前程”、“家变”及“小李飞刀”等;其中“小李飞刀”更风摩全球华人夺取无数奖项及荣誉。1979年,罗文成为首位被获准于英国伦敦爱尔拔堂《THE ROYAL ALBERT HALL》演出之东方艺人,盛况空前。1987年,再成为首位于美国纽约市CARNEGIE HALL演出之东方人,盛况空前,为华人增光。
  1981年,鉴于罗文本身对舞台艺术之热爱,及对培育新一代的热诚,罗文独资组成“排艺社”;致力培训热爱舞蹈之青少年。更于1982及1984两年,联同排艺社学员,自资监制及演出两部粤语歌舞舞台剧“白蛇传”及“柳毅传书”,获得空前成功,好评如潮。
  1983年,由于罗文历年来对本港演艺事业的贡献,罗文更被选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于1986年,为表扬他在演艺界多年来的贡献及成就,无线电视特别颁予罗文‘全年最高荣誉大奖’;1988年,更获得首届艺术家年奖颁发之‘香港十大艺术家年奖之流行歌手大奖’。1992年,获颁香港十大中文金曲最高荣誉-金针奖。1995年,更被选为香港十大爱心之星。
  许冠杰
  沾叔在自己的博士论文中浓墨重彩,大书特书许冠杰,把他作为一个现象来研究,这是一个异数,可见阿Sam在粤语流行乐坛之重要性:
  剖析许冠杰
  1980 年,香港资深词人卢国沾在《歌星与歌》杂志创刊号说:「如果将来有人要为粤语流行曲写历史。请记得把许冠杰写上英雄榜首。」同年,「理工学院」的《理工学生报》却有吴宏的长文《批评许冠杰》(55),说要「拆许冠杰这个深入民心的神话。」一褒一贬,恰好两个极端。认为许冠杰是香港粤语流行曲功臣,是音乐行的普遍意见。许冠杰由英文歌星改唱粤语流行曲,改变了香港人对粤语流行曲的不合理歧视,这是事实。但对流行音乐有怀疑,却也是大批研究文化现象的社会学家传统。自 40 年代,「法兰克福学派」阿当诺(T. Adornor),霍克海默(M. Horkheimer)和马高士(H. Marcuse)等人开始,就已如此。这些马克思主义(或称为新马克思主义Neo-Marxist)的追随者,理想崇高而态度悲观,认为资本家会千方百计,麻醉消费者,令他们丧失自我,不懂选择。本文作者在前文已有论及。
  看深一层,普及文化的悲观论者,出发点其实和艺术家或创作人绝无不同:他们也同样求名求利,和追求表达意见后所带来的满足感。文化悲观论,其实很有市场。大声疾呼,一来容易引人注目;二来,破坏和批评,向来比建设和肯定,少很多困难。对新冒头而受欢迎的文化严词指责,有时更会受到已得利益集团支持。已得利益集团的垄断如果受威胁,有人代言批评,自然求之不得;支持这些代言人,是必然行动。普及文化历史里,这类例子多着。何况,完全不正视现实,一味义正词严地拱卫道德,必会赢得保守阶层如青少年家长的认同。这些阶层人士,自己在青少年时代,很可能异常前卫,热心拥护普及文化工业的各种新产品。但一旦年事渐长,开始生儿育女,成为家长之后,就会日趋保守,变成传统拱卫者,并对文化工业日新月异的作品,显得手足无措,兼态度悲观。提出「拆许冠杰神话」的论者,是否与这种悲观文化论心态有关?本文作者在未有足够证据之前,实在未敢肯定。但吴文提出的几点批评,颇可商榷。既然流行音乐人对许冠杰的贡献,几乎是百份百肯定。因此,本文作者觉得,有必要提出来作特别研究。
  1. 许冠杰之歌
  (a) 旋律悦耳.易唱易记
  音乐界至今,没有统一的美学立场。不过,在流行音乐之中,至少有个标准,应该是大家都会承认的:旋律的悦耳和易唱易记,可用来辨别旋律好坏,听者在接触旋律的时候,觉得愉悦;而听了这旋律几次之后,就可以很容易地记忆唱咏。旋律可以这样,才算合格。
  写出一首 32 小节的合格旋律,绝非容易,必须首尾呼应,结构紧密。大部份流行歌曲旋律都不一定可以做到令人愉悦的效果。即使在古典音乐,旷世奇才如巴哈,贝多芬,肖邦,莫扎特,舒曼,海登等大师,也没有很多旋律,会一听就令人感到愉快悦耳,很容易便哼唱的。许冠杰的流行曲旋律,这方面得分很高。任何一个听过许冠杰唱片,经历过七十年代的香港人,总可以随口哼出一两句当年他红极一时的旋律来。七十年代,粤语流行曲好旋律中,起码有二三十首以上,是许氏作品。这是很了不起的成绩。比起香港诸贤,或我国前辈,甚至外国名家,这成绩都绝对不弱。这种令行家欣羡的创作才华,已可以令他在香港流行曲史上,占稳一席高位。吴宏文中反复提出‘许冠杰的歌曲是好是坏并不重要’的观念,久缺说服力。评介流行音乐创作人,而不理作品好坏,如何说得过去?
  试拿他的《鬼马双星》一听,歌是中板,节奏不快不慢,轻松舒徐,而仍然保留了Rock & Roll「乐与怒」的劲道。录音技巧是 70 年代最尖端的技术,吸收了 60 年代美国Rock band(乐与怒结他乐队)和「披头四」(”Beatles”)唱片灌录结他与鼓的方法,以电结他变音Fuzz作主奏,而鼓的音色经多米高峰处理,低音大鼓特别有结实质感,所以开始的小引已经先声夺人。许冠杰的歌声,咬字清脆,有如说话,而唱法有种很平易近人的草根味道,令广东听众听来份外亲切。他在短句逗的时候,加了个很轻的「呀」进去,像「为两餐乜都肯制(呀)前世」,「做老千梗好搵过(呀)皇帝」或「赢输冇时定」句中加个「都」字。这是很典型的粤曲唱法,但因为整套声音(total sound)的感觉是现代,摩登的,所以只觉得他唱得亲切,而不觉得他「土」。朱耀伟所谓「腐朽化神奇」,在这些转折的险位中,可得明证。因为稍有不慎,尺寸把握得差了半分,就变成与郑锦昌等人的演绎全无分别。他的独唱部份在AABA的B段,加了双轨收音(double tracking)方法来加强效果,也是 70 年代刚刚兴起的录音方法。
  歌的电结他承托有度,人声合唱的衬底和音加得恰到好处,点到即止,是处处有控制的制作。中段电子琴的音色在 70 年代来说新鲜有趣。结尾许冠杰忽然来一句假声,「唔!真系有型咯!」令听众觉得,阿 Sam 在和他们玩耍!于是更添亲切。歌曲听完之后,感觉是开心,轻松的,说不定心中还留下一点幽默的笑意赞叹,赞许冠杰「鬼马」!
  整首歌以五音音阶为主,但不时加进 fa 音。令他的旋律不是纯粹中国味道,亲切之中,另有现代城市感觉,正合流行音乐「新中有旧」和「旧中有新」的要求。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许冠杰的《鬼马双星》,听的时候,节奏会令听者忍不住随强拍拍手和摆动身体。流行音乐有一功用是伴舞。这点,《鬼马双星》把握得很准确。即使听者欣赏此曲的时候,不一定在跳舞,但轻松愉快的喜悦感觉是肯定的,听一首两分余钟的歌曲,就有这样的感觉,试问歌迷会不爱许氏的歌曲吗?
  (b) 通俗歌词.瑕不掩瑜
  许冠杰的歌词,备受注意也备受争议。可是,没有人可以否认他擅长捕捉小市民心态。在这方面,他的成就突出,可说成绩在香港众词家之上。朱耀伟的《香港流行歌词研究》认为许氏「腐朽化神奇」,并无过誉。他《鬼马双星》中段「副歌」的四句歌词:「人生如赌博,赢输冇时定。赢咗得餐笑,输光唔驶庆」,短短二十个字,已经把香港人的普遍心态道尽。港人积极、乐观,但又很有点无奈的拼博精神,就用这寥寥数语中,全部概括,意简言骸,而且话泼生动,全用口语,平易近人大众化,真是杰作,足以傲视同群。而另一首《半斤八两》的电影主题曲:「我地呢班打工仔,一生一世为钱币做奴隶」,闲闲一笔,已经勾出香港全部蓝领白领人的深心慨叹,功力之深,无法不令人折服。
  论者有说他的歌词「稍嫌粗俗」,但许氏歌词优胜之处,正在其通俗。他描写的是香港草根阶层心声,用的是这阶层惯用的口语词汇,「赖野」「坚野」「流野」「捞粗野」之类。但为低下阶层写心声,不用他们的语言,用什么?难道要把典雅古文写进去?元周德清《中原音韵》附《作词十法》,论「造语」,说:「造语必俊,用字必熟。太文则迂,不文则俗。文而不文,俗而不俗。」许冠杰笔用白描,俗谚俚语,全不避忌,自然活泼,生机无穷,只教人听来但觉其趣,不嫌其俗,真是活用俚语的个中高手,元曲关汉卿以来,未有再如许氏的,真不愧香港词人中,「俗而不俗」第一人,功力无人可以企及。
  他写社会矛盾,代被压抑剥削小市民道出心声。吴宏批评他的歌词是「传播学上的 double bind 概念……结果是窒息个人思想发展…..进一步是精神分裂。」和「法兰克福学派,(The Frankfurt School)的悲观论调,如出一辙。社会中存在的矛盾,并非许冠杰所制做,文化批评者喜欢「文以载道」,其实除了义正词严之外,又为社会改变了什么?勇于责人,宽以恕己,岂非更精神分裂?许冠杰的歌词,其实是真正的香港城市民歌,在经济起飞的年代,仍然为草根阶层市民代言苦况,而用轻松生动,笑中有泪的方法出之,所以极为普罗大众欢迎。
  不过,他的情歌作品,写法反而保守;用字陈旧之余,连语法也间有不通,写情写景写人,绝少新意。如果将他的「鬼马」歌曲和他的情歌,放在一起,有时几乎令人怀疑是两个不同作者写的。像《双星情歌》「曳摇共对轻舟飘」,「曳摇」是因为要配合旋律音调,夹生夹硬把「摇曳」变作「曳摇」,这是粤剧撰曲人急就章通病,不管语言习惯乱来。而「街灯已残月暗昏」一类前人不知用过多少次的陈言死语,许冠杰时常照用如仪。他还常常有“何时复与卿游”,“难自禁望君你能见谅”一类受传统粤曲影响的语法,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还用「卿」来称对方?然后又「君」又「你」,非但「架床迭屋」,而且全没有时代感,不能不算是瑕疵。但许冠杰受粤剧粤曲影响,可以理解。战后香港出生的新生代,在处处粤曲声的环境长大,没有不受其旋律和歌词熏陶的。何况,许氏是粤曲世家,令尊令寿都懂粤剧,尊大人更擅奏粤式梵铃(violin),自小耳濡目染。可是,受影响而至不辨精粗,未免可惜。不过,瑕不掩瑜,许冠杰的「鬼马」歌曲,为粤语流行曲歌词,开创了新局面,后来仿效的人,始终难望其肩背。
  (c) 歌声一般.咬字一流
  至于许冠杰歌艺,不是没有可以议论的地方。他的天生声线很有个性,但严格来说,未算顶好,嗓音不够圆浑,略有沙哑之弊,尾音收声时欠滑溜。但唱节奏快的歌曲,咬字功夫,却是全港歌星中最顶尖的,字字清楚,直射听众耳股,而完全没有刻意造作的斧凿痕迹,自然得有如说话,功夫之佳,实在令人忍不住为他喝采。
  (d) 制作精致.态度认真
  许冠杰对唱片制作,非常认真和严格。他往往花上比别人多数陪的时间去灌录作品,是精雕细琢的典范。当然,这是超级巨星才享有的奢侈:制作预算宽松,录音室和乐师费,视作等闲,务求制作出精品,不计成本。在一分钱一分货的「文化工业」制作,许冠杰唱片,当年占尽优势。录音、演奏、混音,全是香港顶尖技术。单说制作水平,未问其它,已知许冠杰唱片为什么畅销。

  2. 许冠杰其人
  (a) 传奇神话.绝无刻意
  论者认为,许冠杰成为香港娱乐界神话,是「文化工业」市场战略的成功。「他是很理性地(完全是市场规律)将他的听众市场分割为适当的segments,而他每一次推出新的歌集就按着各个segment的需要去编排,务使他的听众各适其适。」又说:「如果我们着实分析导致我们『喜欢』许冠杰歌曲的每个程序时,我们会发现这样的一个现象,首先是许的歌曲即将推出,然后是一连串的推广:搞电视特辑,上电台接受访问,扮鬼扮马搞新闻之后,整个社会就洋溢着许冠杰,于是我们便喜欢了他,最后付钱。」假如「文化工业」从业员的「市场策略」,可以这样为所欲为的,这世界一定早已成为奴隶世界。奴隶主是文化工业从业员,支配着我们的一切。当然,「文化工业」不停在推波助澜,非常努力去「制造」明星。可惜「文化工业」最大的努力和工作,充其量都不外止于推波助澜而已。文化工业需要吸引消费者,无庸置疑,也无须抨击。这和社会学家和文化论者写文章要吸引读者,目的完全相同。不过,文化工业,特别需要明星。社会学者郭德柯(David Croteau)和海耶斯( William Hoynes ) 在 他 们 合 着 的 《 传 媒 社 会 》 ( “ Media Society”)一书解释,明星之所以让我们处处可见,予人「盘据大众传媒」感觉的主要原因,「因为绝大部份传媒机构的主要经济目标,是制做『热门』卖品。」而这些「热门卖品」(hits),非用明星不可「出版社需要畅销书;唱片品牌寻找最畅销四十大金曲与白金唱片;电影制作公司追求破票房纪录电影。因为大多数的电影、歌曲,和书籍都贃本赔钱,全靠热门卖品填补损失和制造营利。」一言以蔽之,「明星制度」是多数大众传媒机构的运作方法 全世界都没有例外。香港唱片公司运作,当然也相同。
  可是,明星却不是想造就可以制造出来。再多资金,再好的市场战略,也未必可以泡制出令大众捧为偶像的超级巨星。明星要有观众喜欢的特质,才可以成为明星,超级巨星和热门文化产品是观众和听众的喜好制造的。受众,才是真正的明星缔造者。文化研究悲观论者看不起群众,误以为大众是任人摆布的无知羊群。又因为群众教育水平未如这群精英,更增加了他们不自觉的歧视。这里不妨引述电影奇才奥逊.韦尔斯(Orson Welles)的话:「观众买票来选举;他们比制造娱乐的任何个人都更具智慧。他们没有任何事不明白的。唯一难题是如何吸引他们,令他们发生兴趣。」 韦尔斯1941 年自编自导自演的《大国民》(“Citizen Kane”)在 1998 年美国电影协会「影史上一百部名片」选举得票最多,成为第一名影片。他也是莎剧名演员,可算精英文化成员。也许他的话,对普及文化悲观论者看来,不无参考价值。许冠杰能成为大明星,因为香港人喜欢许冠杰与别不同的特质。他是香港青年人奋斗成功的典范。大陆来港的穷小孩,苏屋村廉租屋居民,凭自己努力进入了「香港大学」这最高学府,毕业后加入最新兴电视行业,出唱片,破销量纪录。拍电影,破票房纪录 。开演唱会,又破纪录。全是港人觉得值得欣羡和应该引以为荣的。这些无花无假的骄人成就,是这位一脸憨态的健康俊俏青年努力和汗水赚回来的!不是大众传媒乱吹出来的。所以香港人喜欢他,宠纵他。而他也十分洁身自爱,从来没有负面新闻出现过。大众传媒不捧他,还捧谁?许冠杰成为传奇,成为神话,因为他做了大家做不到的事,得到人人都想得到的成绩。 英俊的许冠杰自然在形象上有占便宜之处。不过,外型和天赋才华一样,不是想有就有的;既然老天令他有创作才华,又赐他出众外型,我们何不开心地为他鼓掌?
  (b) 乐坛功臣,少人能及
  本文作者多年前在许冠杰从歌唱生涯退休的时候,写过如下的一段话:「整体而论,许冠杰真是粤语流行曲的大功臣,对粤语流行曲的兴起,有极大的功绩。他是第一位唱粤语流行曲的港大同学。讨洋,太太,念洋书的现代青年,也带头唱起粤语流行曲来,这实在对粤语歌的推广,起了极大作用。当时,社会上仍然对粤语流行曲,有很多自卑与偏见。许冠杰是消除这种莫名奇妙语言自卑感的重要人物。在这方面的成就,少人能及。」(
  今天重读这段话,觉得完全没有修正的需要。对粤语流行歌曲的再度兴起,许冠杰实在居功厥伟,不可抹煞。

  沾叔把所有话都说完了,我再多言就画蛇添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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