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所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应履行什么职责?买卖还没正式成交之前中介隐瞒卖方的联系电话是合法的吗?

我和男朋友在中介所那里找到一所二手房子,准备一次性用男朋友的公积金购买,也跟中介的说明了我男朋友是购买第三套房子,中介说可以用公积金,然后又交代我男朋友自己去问本公司关于这个公积金如何领取,当初男朋友忙工作一直都没去问公司,以为公积金拿出来是没问题的,过几天就在中介的帮助下和卖方预交了定金2万元,结果真正要拿公积金的时候才发现男朋友的公积金不符合政策拿不出来,所以我们现在又重新选择用我的名义按揭贷款买房,我是首次买房按揭贷款,可是中介所一定要我们找担保公司做担保,并且担保手续费要3千元,我仔细问过银行了,银行说购房按揭贷款不用担保,可是中介坚持要担保 ,而且隐瞒卖方的联系电话,说不可以把卖方的电话给我们,而且还声明,如果我们选择自己贷款按揭的话,一切债权债务与他无关,请问,这个中介的做法合理吗?当初交定金的时候,卖方还把收款日期写错了,写成20013年,怎么办?谢谢啦!

1:中介通常意义上的职责是负责提供供求讯息,沟通双方达成购买意识,签订买卖合同.然后从中赚取中介服务费. 并要保护买卖双方的隐私. 但现在的中介涉及到帮办抵押贷款,帮办过户交纳税款,权证抵押等很多职责,那么这些额外的需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条条约定清楚,中介要做什么,每项费用多少列在合同内,以后有争议才有依据.也不知道你们约定好没.另外一些弄假首套等违法不符合政策的事最好不要做,要做合同里也不能约定,约定了也不能生效,出了问题你有苦说不出.
2:中介不给你卖方电话其实是无可厚非的,但问题是现在定金已交,合同应该是签了?那么签合同的时候买卖双方应当已经碰面并互通联系信息,这个时候中介已经没有再隐瞒的必要了.因为购买意识已经达成。如果是这样那应该给你电话. 怕就怕你交的2万根本不是定金,而是现在所谓的意向金,而且交意向金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约定意向期限。如果有,而且期限到期,卖方没有出面跟你谈,那么你可以要回此2万定金,赶紧换个靠谱的中介. 如果没有,建议去物业要到卖方电话(报房号就行)然后拉下脸皮继续跟此中介搞好关系,小心翼翼的把这笔单子走下去吧,这里你要做个评估,看你走下去后要花费的额外钱是否远大于2万,如果是,你也要做好扔掉此2万元的准备.
3.中介所谓你自己贷款按揭,债券债务与他无关的话,主要是怕后续按揭放款不能及时到位时卖方找他麻烦,只要你确认贷款没有问题,可以不予考虑,他是在吓你呢。关键问题是要要到卖方电话,就此事与卖方沟通或者给卖方一个放款期限的承诺,当然此事你要先和银行贷款人员确认好.
4.收据日期写错是小事,只要有买卖双方及中介的确认签字就可以.不放心可以要求重新出具.不过从这里能看出你的粗心,交定金和签合同是重中之重. 定金一般不要超过中介费,意向金更是能少就少.合同要考虑到每一步可能出现的情况和花费,包括交易不能继续时定金的处理,都要约定在纸上.
建议你现在仔细审核合同,并协商合同能否重签,定金已交不能改,但是其他未确定约定项目能加就加, 然后再仔细询问后续的花费,包括评估费,中介费,税费等.做下综合考量,有没有继续的必要,不想继续,就得想办法看能否拿回部分定金,如果要继续,注意和中介保持要关系!能帮你的就这么多了,你这情况进度都已经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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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2
你就在物管那里问问原来业主的电话就可以了,自己找一家熟悉的银行做按揭,如果你是重庆綦江区的我可以给你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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