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与众议院有什么区别?国会与参众院是一个概念吗?

如题所述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称之为发言人(the Speaker)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

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国会不是参议员,众议院+参议员=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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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参议院是西方两院制立法机关中的上院,最高的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议会或理事会。

众议院是西方两院制国家的议会的下议院,有些国家称为第二院,众议院的议员人数是按各地人口多少的比例分配的

国会亦称议会,通常指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起源于中世纪英国的封建等级代表会议.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正式确立了议会制度,其后美、法等国相继采用.它按照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是资产阶级民主制的重要组织形式,一般由上、下两院组成,有的只设一院.其成员称议员,大部分由公民选举产生,有的由国家元首直接任命或按特定身份充任.议员的职权通常由宪法决定,但各国不尽相同,一般具有立法、监督政府及决定国家对财政税收、对内外政策等权力.在议会制国家,议会被看作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议会的实际权力和作用不断变化

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参议院与众议院的区别:参议院也叫上议院,众议院也叫下议院.实行两院制国家的议会都是由参众两院组成.上议院有权否决下议院所通过的法案,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或由国家元首指定,任期比下议院议员长,有的终生任职,也有世袭的.在英国,上议院又叫贵族院,因为上议院的议员大都是皇家贵族.美国,日本等叫参议院.也有国家实行一院制,只有众议院,如卢森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5-06
西方议会总体上分为一院制议会和两院制议会。在两院制议会中,一般成为参议院和众议院,也有称为上议院和下议院。

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全世界设有议会的178个国家中,有116个国家采用了一院制,只有62个国家采用两院制。世界上20个联邦议会制国家中,有15个采用两院制,另外一些大国议会,大多数采用两院制。因此实行一院制还是两院制,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政体结构和许多现实情况相关联。

有“议会之母”之称的英国,是最早采用两院制的国家。但英国的两院制设计,首先不是因为两院之间的权力制衡,而是因为英国社会各阶层分化和对抗的结果。英国上院代表贵族,下院代表平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才发现实行两院制,原来可以防止议会形成新的专制,更有利于权力平衡,提高立法质量,减少立法错误。

联邦制国家之所以较多采用两院制,是为了满足多个利益主体的权力需求。联邦制国家由多个相对独立的政治单位组成,这样,联邦议会就有必要设立两个不同的议院,一个代表全体国民的整体利益,另一个代表地方政治单位的利益。比如在美国,各州不论大小,在参议院中拥有相同的席位;而众议院则根据各州的人口比例,来分配各州的席位。

不同的国家,两院分享的权力各不相同。大体上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两院的地位和权力大致相等,另一种是下院的权力高于上院。美国的参议院和众议院,其地位和权力是相等的,不分彼此;而日本众议院的权力和地位,明显高于参议院,日本众议院独立拥有倒阁权,而且当参议院否决某项议案之后,如果众议院再次以多数票通过时,该法案就自动生效。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下院代表大众,更能体现民意。而议会上院往往不完全代表民主,历来有收容贵族代表的传统,是既得利益和权力集团的代言人。而下院则大都是民主或者经过大选产生的,具有更深厚的民众基础。所以大多数国家主张用下院来限制上院,权力向下院倾斜。

鉴于上院的“非民主”成分,不少国家坚持实行一院制,反对两院制。比如英国,它实行的是两院制,但上院的权力已经名存实亡,沦为“顾问性”的组织,只有下院才是真正的“议会”。除了联邦制和情况特殊的大国,一院制替代两院制,似乎是民主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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