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集体户口,公积金。现在武汉工作重新交了公积金,想在武汉买房,怎么把东莞的公积金用掉?

我2008年大学毕业到东莞工作,户口迁到了东莞公司的集体户口,东莞的公积金账户有12000块了;2010年8月来到武汉找了份工作,东莞的户口和公积金都没管了,武汉的公司也买了公积金,我现在想在武汉买房子了,用武汉的公积金肯定是没问题的,我想问下东莞的公积金可以划转到武汉的账户,或者可以提取出来吗?

东莞的公积金可以划转到武汉的账户(因为你现在的工作在武汉)
但是不能提取出来(因为户口没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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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9
先把东莞帐户转移到武汉,然后叫武汉公积金中心合并两个帐号就可以了。追问

谢谢,可是我的户口在东莞,可以把公积金转到武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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