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捐赠的支出不属于费用,那他属于什么啊,营业外支出?

如题所述

对外捐赠支出,属于和营业没有直接关系的支出,因此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银行等(如涉及实物捐赠,还要考虑涉及到相关税费)

捐赠库存商品企业以自产产品捐赠活动不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现金流入条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不应作为收入处理,税法则要求视同销售处理,因而应在年末进行纳税调整。

扩展资料: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5、财产损失。

6、国家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均不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即企业计提的八项准备金,除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计提不超过年末按《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基数0.5%的坏账准备可在税前扣除,其他不得在税前扣除。

7、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8、出售职工住房的财产损失。企业出售职工住房的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因此,发生的出售职工住房的财产损失也不得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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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对外捐赠的支出,由于他与生产经营无关,所以不属于费用。
他属于损益,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01
对外捐赠支出,属于和营业没有直接关系的支出,因此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银行等(如涉及实物捐赠,还要考虑涉及到相关税费)
第3个回答  2020-11-18
对外捐赠的支出不属于费用,那他属于什么啊,营业外支出?对外捐赠支出,属于和营业没有直接关系的支出,因此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银行等(如涉及实物捐赠,还要考虑涉及到相关税费)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处置损益”,或借记“资产处置损益”。只有当无形资产报废时,按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
企业应当按照“营业外支出”科目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外支出”科目应无余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3-31
营业外支出”科目。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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