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试用期口头辞退的赔偿金

我还没过试用期但是公司以月度考核分数低口头说要辞退我。但是没跟我给任何书面通知就给我离职单。我这种情况公司会给赔偿金不?(我跟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
我符合公司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但是他只是跟我口头说下我公司没有你胜任的工作就要辞退我。但是我性格比较内向,工作方面也是比较慢热的。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及其岗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在试用期内,只要 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须补偿。至于用何种方式解除合同,是书面通知还是口头通知,一般正规的单位都会书面通知,但是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因此,你这种情况公司不会给赔偿金和补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4-01
如果没有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认定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要为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3.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4-01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中需要用人单位证明你属于不合格,如果单位只是口头通知,显然是属于证据不足,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不予解除。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