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位台湾老板合作,他给我10%的股份,让我为他创建一个新公司。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有经验的前辈。

1-法律责任问题
如果老板让我当企业法人,我该不该拒绝?当了企业法人以后,我要注意哪些呢?(因为他在国内还有其它公司,会不会让我开的这家公司来洗黑钱什么的?)
2-股份问题
虽然老板承诺了给我10%的股份,但是在书面上还没有任何的协议签署,如果让老板承诺这10%股份的话,需要签署哪方面的章程呢?
3-利益分红
10%的股份是否就代表,到年底可以拿10%的公司纯利润吗?如果公司亏损或者倒闭了,我会不会还要有从自己腰包里掏钱的风险?(因为我名义上占了10%的股份)
4-退股问题
如果公司做大了,发展的不错,我退股的话,这10%的股份是按照当初公司的注册资金来计算的吗?(如果是1000万注册资金,那我是不是至少要拿到100万以上),如果老板把这1000万的注册资金提出来用了,那是不是我退股的时候就什么都没了?

以上,这些都是本人没有太多经验才这么写的,请别见笑。因为老板信任我,才让我来开公司。这一点我是非常感谢他的,但也需要提前确认一下存在的风险。我现在不怕输(倒闭),只是我真的没有那么多的钱用来输。

1、如果让你担任法人代表,那么以后公司相关的文件都需要你签名;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你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被拘留、坐牢等。
2、你需要与他签署股份赠与协议,为保险起见建议你可整理好相关的材料,委托律师办理。
3、你是股东,可以参与分红;但你也同时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则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若是无限公司,则以股东个人的全部财产负责。
4、若公司做大了你退股,则你应可按退股当时的公司价值计算你应得的退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1 - 法律责任问题
担任名义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遇到相关部门的调查、法院诉讼,都是需要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出面的,极端情况要承担刑事责任,是有风险的。问你一句话:如果你出资成立一个公司,第一选择是不是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让一个外人担任,除非是心怀鬼胎。
2-股份问题
给你10%的股份,但没有书面文件,哪天对方不认帐,你怎么证明?如果真心送股份,那就在公司章程中写明你的股权比例。
3-利益分红
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比例、分红比例分别作出约定,即股权不一定等于分红比例;然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按照股权比例分红。公司亏损按同样原则处理。
4-退股问题
退股,按照退股时公司净资产(也叫所有者权益)确定股权价值,这时候公司注册资本已经失去了意义。公司持续盈利,则股权增值;亏损,则减值,直至为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25
1.企业的经济来源,效益,是否可以达到正常支出。2.股权必须注明。3.法定是你,最后如果公司没利润你朋友又推脱,肯定你掏钱。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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