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汪字笔画顺序:点、点、提、横、横、竖、横。
拓展资料:
汪(拼音:wāng)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西周金文。本义指水势宽广而深厚的样子。引申为水池、水坑等义。也作量词,用于液体,或作拟声词,形容狗叫的声音。
字源演变:
金文、篆文的形构皆系从水、𡉚声。水(氵)表意,古文字形体像流水,汪所从声符“𡉚”是往的初文,从之、从土,作“主”、“王”者乃讹变之形,在金文、秦简中保留了这样的写法。在隶、楷书中,声符为“王”,字形定作“汪”。
汪,形声字,采用“氵”(水)作形旁,表明与水有关;“王”作声旁,“王”为王者,是秦以前最高统治者的称呼。“汪”的字形为水称王,即水势浩淼,无所顾忌,意即大水,深而广的水。
集韵·荡韵:“汪,停水臭。”表示水不流动就会变得腐败,并发出臭味,故“汪”也有污浊的小水坑之义,这一用法依然保留至今。在我国某些地区,还把粪池称作“粪汪”,也因为粪便的来源大多是牛羊等牲畜,故又称“牛汪”。
汪字作形容词时,也用来表示水体深广、液体满盈,如“汪洋”“眼泪汪汪”等;作量词时,用于指液体,如一汪水;作象声词时,形容狗叫的声音。
古籍解释:
1、又池也。《通俗文》:停水曰汪。池之污浊者。扬子《方言》:楚谓之汪,闽谓之洋。《左传·桓十五年》: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
2、又大貌。《晋语》:汪是土也。
3、又杨万里《拟楚辞》:诞置之祝融之汪。注:谓南海也。
4、又水名。《水经注》:潢水,一名汪水,与洈水合,至沛入泗。
5、又姓。《广韵》:汪芒氏之后。《姓苑》:新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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