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一般是七十年期限,如果到期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我们国家现在实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使用地的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七十年,工业用地是五十年,商业用地则是四十年,综合用地五十年。
1、 对于住宅:根据最新《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免费续期;对于公寓:可以续期,每平米最低15.65元,最高不超过5位数,公寓未来也可能会像住宅一样免费续期。如果到期以后不进行续期的,国家是可以依法进行房屋的回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2、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对于商办类住宅的拆迁赔偿比例为
1:3,住宅为1:1
3、拆迁的年限频率,建筑有自己的寿命,30年就是老住宅,老建筑有危险,就会面临拆迁,城市如果发展,老的建筑肯定会更新。

总结来说,住宅用地自动免费续期,公寓用地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是这个费用最多不超过5位数,具体看各个地方的细则规定(不过目前很多公寓没有面临到期问题,各个地方的细则也并没有出台,是未来需要完善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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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2

根据国家规定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选择去相关部分办理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具体做法是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出现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情况,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总而言之,就算年限到期,房子你也依然可以居住,即使政府要回收你的房屋,也会进行相应的赔偿。所以,买房时不用担心产权到期。

拓展资料

1.70年产权是:

所谓的普通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的是国有制,企业和个人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国有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是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屋只要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也就是说,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2.房屋70年产权如何计算:

房屋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起就开始计算了,一般情况下,从开发商拿地到买家将房子拿到手至少需要两到三年左右的时间,而这也就从另一方面表明,买家在房屋拿到手前产权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缩水。

举例说明:如果开发商在2006年购买到土地使用权,那么即便你是从2009年开始交房入住的,但购买者的房屋产权可持续到:2006+70=20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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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6-22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而是住宅类所在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拓展资料:

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因此,我们购买房屋后只是拥有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没有期限的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下面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之间的矛盾,使房屋所有者的心里总有些不踏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只对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最高期限做出了70年的规定,那么70年后我们怎么办?另外,住宅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从土地使用者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这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一般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周期通常为1~3年。许多土地在开发商手中闲置多年才开发,业主买到这样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已不足70年。这也就是说,当购房者变为业主时,其拥有的有效住宅土地使用权根本无法达到70年之久,无形中已经“缩水”了。这也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并非每个“有产者”都注意到了。但在事实上,每个“有产者”都已经开始面临这个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据此来看,这一规定避免了由谁去申请,审批能否获得批准的问题,对“有产者”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这解除了城市普通百姓心头的一大顾虑,即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会被国家收回。  自动续期,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动延长至作为地上建筑物的住宅的寿命终止时为止。按照《物权法》原理,房屋灭失,房屋所有权消灭。关于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规定使得居民的房屋所有权可以自然延续至房屋灭失时为止,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维护了房屋所有权的完整性。它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尊重,维护了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自动续期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5-06
是地皮到期,因为地皮是国家的,房产商只是购买了70年的地皮使用权,如果你买了房子后,过了七十年,房子还是你的,但是你要给国家交地皮使用权的钱。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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