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对西藏的管辖宣政院是一个行政机构吗

如题所述

是,宣政院是元官署名。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并统辖吐蕃地区的中央机构。初名总制院,于至元元年(1264)设立,以国师八思巴领之。二十五年,尚书右丞相兼总制院使桑哥,以总制院统领吐蕃各宣慰司军民财谷,责任甚重,宜加崇异,奏请用唐朝皇帝在宣政殿接见吐蕃使臣的故典,改名为宣政院,秩从一品,用三台银印。以帝师领院事。置院使二员(后增至十员),其为长者常以朝廷大臣担任,位居第二者由帝师推荐僧人担任。宣政院官属得自选用,与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并为元朝四个独立的任官系统。灭宋后,即置江南释教都总统;至元二十八年,又分设行宣政院于杭州,掌江南各省佛教,其后曾两度废而复置。吐蕃发生变乱,亦设行宣政院前往当地处置,唯重大军事行动需与枢密院商议。诸路、府、州、县置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为宣政院下属地方机构,管理各地佛寺、僧徒。至大四年(1311),罢僧录等司,凡僧人词讼皆归管民官决断。至顺二年(1331),复于各省置广教总管府十六所,掌管僧尼政事,由宣政院选僧俗官任达鲁花赤、总管等职。元统二年(1334)罢。宣政院所辖吐蕃之地,分设三道宣慰司: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又称朵思麻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又称朵甘思宣慰司)、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又称乌思藏宣慰司)。宣慰司下辖安抚司、招讨司、宣抚司和元帅府、万户府等。自宣慰使都元帅至万户等各级官员多以当地僧俗首领担任,由帝师或宣政院荐举,朝廷授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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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05
当然了,元代设中书省,江南行省等行政机构
第2个回答  2008-07-08
是,宣政院是有中央直接管辖的
第3个回答  2008-07-05
楼主什么意思啊??

元朝皇帝设置了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当然是行政机构了!!!

元朝至正22年(公元1362年)妥欢帖睦耳皇帝委任云丹坚赞为招讨使的圣旨 :

元中央政府在大都设立宣政院,以管辖“吐蕃之境”。宣政院在这一地区设立宣慰司,宣慰司下又设有万户府、招讨司等。这个圣旨委任云丹坚赞为察翁格奔不(一译察瓦岗、奔不,相当于今左贡、芒康、巴塘一带)招讨司的招讨使。
第4个回答  2008-07-06
相当于现在的西藏自治区政府兼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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