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女子利用航班延误,骗保 300 多万元,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新闻只告诉你她保险获赔300w,没说她损失了多少钱啊。盈利根本就是个未知数啊!

就是庄家输钱了,发现你竟然用亲戚的身份证来开户,这就是出老千,必须抓!严肃的说,一女子的行为没有创设刑法否定的风险,二保险公司赔付是基于航班延误没有认识错误,三女子用他人身份证与保险公司需要赔付两者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保险诈骗。当然啦,按现在司法机关办事的逻辑,而且还是鸟事巨多的南京,个人还是不看好结果。

就是靠概率赢的,如果输了也是有成本的,而且成本还有点高,查下退票手续费:一般是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不超过10%的退票费,起飞前22以内2小时以前收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20%的退票费。如果是打折票会扣更多。保险的本质应该是为有损毁风险的保险标的提供一种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弥补损失的经济补偿。理论上说投保人的心态应该是不希望保险事故发生而不是追求保险事故发生才对。彩票才是堵小概率事件的发生。

合同诈骗:(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我感觉这人难得的高智商,她利用大数据精准去赌飞机延误,并凭借自己的气象知识赢了900次,你赌不过人家还说别人出老千?

说白了就是这个人钻了延误险这个产品的空子,利用了一些便利条件(家人或本人是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可以获取一些信息)办理买票退票便捷等,然后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考虑核保成本就不去实际核实是否完成行程,造就了这样一系列钻空子事件。大家看一下延误险的条约就明白了。合同里都会要求必须乘坐、不退票。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基于成本考虑,不会去核查被保人是否乘坐、退票。其实保险就是大数据,大部分人都是正常购买正常理赔。涉案人因为曾经在航空业工作,知道这一“门道”,而在另一个相似案件中,涉案人是因为偶然原因发现退票后仍得到延误险赔付得知此漏洞。

但我估计对于这个“漏洞”,保险公司早就知道的,但这个产品设计漏洞为什么不去优化呢,这也是谜一样的产品。所以,站在保险公司角度,不管怎样还是要核实乘客是否完成行程。至于怎么去具体核实,好像实际操作确实有困难。难道要保险公司派人驻点机场,亲自验收乘客登机么?还是说由于大多数人都是“守规矩”的,所以这种钻空子的就暂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

延误险中有重要的一条,就是需要乘坐本次航班才能赔付。而保险公司的是自动赔付,没有甄别乘客是否坐了飞机就自动赔付了。比如天猫,京东会员,申请退款的话,也会先行退款。后退货。如果不退货,也是构成犯罪啊。

感觉现实中法律就是用来确保你踏踏实实活着的。说白了,法律毕竟不可能天衣无缝,中国人又太“聪明了。要是人人都不想着好好生产生活,天天琢磨着怎么钻空子发财,社会就乱套了。所以虽然纸面上说法无禁止皆可为,但是其实是反对作妖的,并不是真对钻规则漏洞的人概不追究下不为例,而是直接惩一儆百,用这些“聪明人”堵上窟窿,省得后来人再有歪心思。

保险公司不是赌场。本事件中保险标的,不是航班是否延误,而是,当事人"乘坐,或者拟乘坐"的航班是否延误。航班是否延误与当事人并不必然构成利益关系。延误险的保险对象是有出行需求的被保险人,可能因为航班延误,造成各方面损失,这样构成保险行为存在的必要性。如果出行需求是虚构的,保险标的就不存在了。延误险的本身是建立在出行行为上的保险行为,不是凭空虚构出来的赌博行为。再次重申,保险是分担风险的工具,保险公司不是赌场。希望各位大V认真考虑一下自己的回答可能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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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8
判刑吧,别管是什么人,怎么做的,除了了解一下犯罪的方式之外,其他的就判刑吧,这种人钻空子能力极强,算是诈骗了,应该判刑!
第2个回答  2020-10-18
这种行为非常恶劣。通过钻空子的投机方式获取利益,违背了诚信的原则,应当被抵制。
第3个回答  2020-10-18
如果女子伪造延误证明,骗取保险赔付,那是属于诈骗行为。构成骗保,这是违法的。
第4个回答  2020-10-17
很聪明。这个女子非常聪明,不然也不可能骗保这么多,可惜聪明用错了地方,法律会严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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