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出售税费计算问题

现在的二手房出售,税费该怎样计算?就是除掉房价以外需要支出的总费用,包括买卖双方的。另外一般这个费用是不是都是由买方承担啊?有人将出售价格写低以降低该付的税费吗?

成都美幸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经纪人为你解答:
现行房屋交易税标准:
1、契税: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百分之三。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注意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减半征收,现行规定90平米以下的房屋的暂时征收百分之一。买方缴纳。
2、印花税:成加价或指导价的千分之一。现行规定暂时减免不予征收。买卖双方各支付一半。
3、个人所得税:差额的百分之二十。个人出售住房可以选择以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一执行。卖方缴纳。
4、营业税: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五。现行规定暂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出售自住满两年住房的免征营业税。卖方缴纳。
5、副食品调控基金、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市建设维护费。这四类费用依附于营业税产生,不会很多,为了方便计算可以直接算成是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千分之五。卖方缴纳。
6、土地增值税: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百分之一点二。现行规定免征。
房地产管理部门:
房屋交易登记费:80元每套。买方缴纳。
房屋转移登记费:6元每平米。买卖各半。
国土管理部门:按照当地规定缴纳。

如果卖方是净收则这些费用都由买方承担的,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由谁支付则应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你在申报税收的时候可以降低交易价格,但是不要低于成都政府的指导价申报。
估计现在成都政府指导价在1600元每平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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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1
成都的税费标准是这样的!
1.契税 买方承担 一次购房且是普通住宅的按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1%收取,二次购房或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3%(144平米以下即为普通住宅)
2.交易手续费 按住宅面积收取,买卖双方各3元/平米 (但成都市场上一般是买方全部承担,即6元)
3.转移登记费 按套收取,住宅80元/户
4.个人所得税 按房屋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1%收取 原则上是卖方承担(成都市场上一般由买方承担)
5.营业税 购买住房不足2年的,要收取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5.5%营业税 卖方承担
第2个回答  2013-09-21
各地情况不同标准不同要求也不同!
一般是契税2-4%,印花税=契税的1%,其他800-1200元,这些费用都是买卖房屋以外的费用,一定要与对方协商好!有许多客户为此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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