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哪些主要的监察机构和监察制度

如题所述

秦朝:御史大夫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西汉:⑴中央:由御史大夫属下官员承担⑵地方:刺史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
唐代:御史台定期到京都各监狱视察执法情况
宋朝:提点刑狱司是专职监察刑狱的官员
元朝:人命重案以公文移送御史台,由监察御史复按
明清:由都察院负责

机构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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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4
  汉武帝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个区设置1名刺史,这种巡查制度为历代沿用。1382年,明洪武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监察御史若巡按地方,即称为巡按御史。巡按御史“代天子巡狩”,位高权重,且“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明永乐年间,“遣御史分巡天下,为定制”。
  至清朝,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雍正年间还曾置巡察各省御史。之后不再常设巡按御史,遇事由皇帝临时差遣,民间称之为“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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