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法学院的学校领导

如题所述

刘煜,男,1958年5月生,江苏海门人,1982年毕业于南京中医学院(现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2年毕业分配到扬州医学院(现扬州大学医学院)任教,副教授职称,从事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国饮食保健学等专业课程教学工作30余年。先后在各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参与主编和编写论著3部。
1988年起兼任原扬州医学院相关党政管理工作,历任院团委副书记、人事处学生科长、总务处副处长等工作;1995年调任扬州大学校机关工作,先后历任党委统战群工部副部长、总务处副处长、总务处党总支副书记、后勤集团党总支副书记、实验农牧场党总支书记等职务,2013年7月起任法学院党委书记。 钱玉林,男,1966年11月生,江苏昆山人。2003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10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曾赴台北大学法学院、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俄罗斯莫斯科大学法学院等作短期研究或学术交流。现为扬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从事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60多篇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多项。主讲的《商法学》获省级精品课程。曾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和科研成果优秀奖1项;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1项;清华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清华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荣誉称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陈承堂,男,1978年6月生,江苏宜兴人。2010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为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近三十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 劳动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 行政法学》以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或部分转载,出版合著《中小企业发展法理》一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与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各一项,江苏省教育厅项目三项。曾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中青年优秀论文二、三等奖;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等荣誉称号。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扬州大学“新世纪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首批支持对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大家正在搜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