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丅V设在六楼,消防法规到底允不允许?

我们KTV设在六楼,第一次消防报批已通过,二次装修后却不给批准,消防部门说楼层高,不行。请问专家到底行不行?

一般是允许的,只是要求相对一、二、三层的消防枝术高些。但是一些地方法规或地方标准规定不许开设在地下室、四层及四层以上。如以前的巜苏州巿消防条例 >>就规定不许,不过现在修定后放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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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5
4.1.5A 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厅、卡拉0K厅(含具有卡拉0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
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
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
端,其最大容纳人数按录像厅、放映厅为1.0人/m2,其它场所为0.5人/m2计算,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
计算;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甚它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
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A.1 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
高差不应大于10m;
4.1.5A.2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
4.1.5A.3 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m2,可设置一个出口;
4.1.5A.4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5A.5 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4.1.5A.6 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第2个回答  2013-05-25
可以,要有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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