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不仅有权爱国,而且爱国是个义务,是一种光荣”的历史背景

如题所述

这句名言是徐特立说的。徐特立(1877~1968),原名懋恂,字师陶,中国革命家和教育家,湖南善化(今长沙县江背镇)人。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南昌起义。1931年1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34年参加长征。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他是毛泽东和田汉等著名人士的老师,是中共第七、八届中央委员。徐特立一生致力于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党中央曾评价他“对自己是学而不厌,对别人诲人不倦”,“中国杰出的革命教育家”。著作大都收集在《徐特立教育文集》和《徐特立文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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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2
爱国是一个公民起码的道德,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儒家传统文化里强调“舍生取义”,其意义就是为了国家利益,捍卫国家主权,不惜牺牲个人生命。爱国一定程度上是保证人的生存自由权利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爱国的内涵与以往有了质的变化。封建时代执政者强调人们爱国,但本质是维护皇权,人民生活在国中,但国不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样,公民爱国,实际上就是爱自己的政权,捍卫自己的根本利益。
出自徐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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