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向某灾区捐款,甲捐款数额是其他三个人捐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乙捐款数额是其他三人的

如题所述

甲捐了148÷【1-1/(1+3)-1/(1+5)-1/(1+6)】×1/(1+3)=84元

解:

由题知,甲捐款数额是其他三个人捐款总额的三分之一,即甲占所有人捐款总额的1/(1+3)=1/4;

同理可知,乙占所有人捐款总额的1/6,丙占所有人捐款总额的的1/7。

∴丁占总数的1-1/4-1/6-1/7=37/84,

捐款总额为:148÷37/84=336(元)

甲的个人捐款额度为:336×1/4=84(元)。

扩展资料:

第二种解题思路(整体份数法):

因为甲的捐款数额是其他三个人的三分之一,所以其他三个人就是三份,甲就是一份,合起来是四份,

所以甲占所有人的四分之一.以此类推,那么乙占所有人的五分之一,丙占所有人的六分之一,

最后用,336除以【1-(1/4+1/5+1/6)】的差就等于共捐款的84元。

此题考点:

此题主要考察分数的加减乘除的基本计算与通分的计算方法,通分的关键是确定几个分式的最简公分母,其步骤如下:

1.分别列出各分母的约数;

2.将各分母约数相乘,若有公约数只乘一次,所得结果即为各分母最小公倍数;

3.凡出现的字母或含有字母的因式为底的幂的因式都要取;

4.相同字母或含字母的因式的幂的因式取指数最大的;

5.将上述取得的式子都乘起来,就得到了最简公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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