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盖章未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无效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选择房产抵押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这个是要给房贷者作为房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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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房地产权证是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物权证明。房屋它项权证是在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权上基于债权而设定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经过防伪登记结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抵押权就一直存在。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so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巧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抵押权的注销与抵押权的设立是相对应的,即权利因登记而产生,因注销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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