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3年2个月,公司在第一年与我签订了一份1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上面说明了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开始转正,之后的2年公司一直没和我续签正规劳动合同也一直没有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整个公司的员工都没有办理社会保险)。
2012年1月公司原本要给我们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公司一直迟迟不肯办理,而后又以种种理由拒决,我于2012年5月份提出了辞职。但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部门是否会真正执行劳动法?而且据我了解,现在这家公司的老总听说我要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他们就到处在找关系找人,我想知道按中国的这种人际关系网,我一个小小职员,一个小小老百姓能要回我这么多年的损失吗?

备注:原本就没想过要仲裁自己工作3年的公司的,只是老板做人太不地道,老板很刻薄,很会算计员工,斤斤计较,所以才会触怒了我去告发他们。从员工的工资到员工的奖金再到员工的加班和法定假日,他们都会去与员工计较和计算,几乎离职的人员没有一个会说这家公司地道的,到年终发年终奖金也会以各种所谓的文件制度来克扣员工的血汗钱,包括这次我的离开,也是按他们所谓的公司文件制度来克扣我的工资。我在他们那边是做行政的,所以才知道更多他们克扣员工的工资等等。

  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首先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定程序为: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等;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则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题外话:首先,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你需要提供公司侵害你合法权益的证据;其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是坎坷的,虽然中国的社会是一个关系复杂的社会,但是要相信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的,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只要有毅力、坚持、坚强,相信最终你会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最后,建议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寻求律师帮忙;也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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