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显著性的商标 怎样使用 获得显著性

如题所述

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商标赖以存续的核心特征,当一个标识不具有显著性或者显著性较弱的时候,通常不应被注册为商标使用。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在生活实践中有许多本身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但经过长期、持久的使用在相关公众中形成了区分商品产源的后天特征,具备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故此,基于商标注册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商标的显著性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两种,固有显著性是指某一标志本身就具有商标法所要求的显著性。[2]而“获得显著性”是伴随人们商标意识的不断深入,原本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识通过长期连续使用而被逐渐认可获得显著性。

一、何为“商标获得显著性”?“商标获得显著性”是指原本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识通过长期连续使用而产生新的含义,具备识别商品的能力时,该标识即被视为具备了显著特征。[3]

商标的基本作用是通过一定的标识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进而使相关公众对不同商品进行区分,因此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才能起到识别商品产源的作用。“显著性”在一般意义上讲,就是商标固有的区别于其他标识的独立特征,“获得显著性”在我国属于舶来品。在原来的商标法中也没有“获得显著性”的规定,但随着“五粮液”、“商务通”等大量特例的出现,2001年我国在《商标法》第二次修订时,从立法上正式确认了“商标获得显著性”制度。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二、司法判例中“商标获得显著性”适用情况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商标确权行政案件是我国法院审理的重要案件类型之一,近年来这类案件的数量也逐年增加,“商标获得显著性”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9
商标显著性的取得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对商标构成要素的设计,使得商标具有显著性;二是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有些商标本身缺乏显著性,但经过长期使用,使得公众对商标及其标识的商品或者服务产生了认同,进而就产生了显著性。如“两面针”、“三七”是药材的名称,但经过长期使用,在牙膏这类产品上产生了知名度,具有了显著性,因此,商标主管机关允许注册“两面针”、“三七”商标。
商标的显著性应该在设计商标阶段就考虑进去,尽量降低被驳回的风险。而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需要多关注商标网、社文商标管家、商标公告。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8-03

1、原创的没有含义的单词、词组、图形或者组合

没有含义的单词、词组主要指的是本身在词典上没有任何的含义,都是自己独创的,代表自己的商品和服务的,比如新浪、搜狐、摩托罗拉、华为等等,本身是不具备有任何含义的。

2、不抄袭、模仿他人的注册商标

既然商标显著性是区别于他人商标品牌的特殊特性,那么在商标名称起名、商标设计的时候就不能和其他人之前在先注册的商标一样或者近似。

3、避开行业的通用名称或描述性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行业不同,其通用名词和描述性的词语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同一商标在A类注册是不具有显著性的但是在B类却具备显著性。这些情况需要申请人按照自己想要申请的商标类别或者所在的行业进行判断。

4、使用与商品或者服务不相关的名字

这个形式的商标名称或者图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就常见了,举个例子,“苹果”电脑、“长城”葡萄酒、“大白兔”奶糖、“三只松鼠”坚果等等,这些品牌的名称和本身经营的产品是不相关的,能够更加凸显品牌。

但是如果把“苹果”注册在新鲜水果蔬菜类别上,这个商标肯定不予通过。

不过快创通也要提醒大家,这种情况需要申请人按照自己想要申请的商标类别或者所在的行业进行判断。

第3个回答  2019-05-28
其实我觉得最好做你们的著名商标要与你们本公司有一定的相关联,比如说你们公司代表作品或者你们公司秉承的主要思想核心,只要把这几种元素添加进去,我觉得这个商标就会很有明显的显著。
第4个回答  2015-02-02
是因为缺显被驳回了吗?多提供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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