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地主如何进行土地兼并

如题所述

以上说法都有道理,但是不够详细

土地兼并是这样的
原来地主和官僚的土地并不是非常多
但是因为土地出产有限
一年的出产,往往不够食用一整年
就在春天这段时间,陈谷已经吃完,新麦还未成熟
这个时段叫做“青黄不接”
于是大多数农民不得不向地主借贷粮食,以度过这段艰难的时光
但是向地主借贷粮食的利息非常高
往往一年下来,地里所产出的粮食,都不及利滚利以后所需偿还的总额
所以,贫农们不得不把土地卖给地主抵债
这样地主就达到了兼并贫民土地的目的

在北宋,王安石变法中有一条,叫做“青苗法”
就是由国家统一向农民借贷,利息比较低,比地主低很多
这样的话,可以保住农民的生计和土地
国家不用通过增加税赋而能有更多的钱粮

其实就是办一家国有银行,然后以超低利率给农民提供小额贷款
农民既可以度过艰难时期,国家也可以赚一点点钱
另外,国家官仓里的粮食,长年堆放着也是要腐坏
这样也可以促进官仓内的粮食流动
每年所储存的粮食都是较新的稻谷
本来是一件多赢的好事

元清两代的土地兼并,性质与此不大相同
他们是游牧人,皇帝把土地分封给他们
并不是为了促进生产,反而造成更多的荒地
清初就曾经有过满人权贵大规模圈地的事情
造成饥民无数
最后随着鳌拜的倒台,这种圈地才走向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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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5
在当时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地主主要靠自己的原始积累放租和高利贷,通过放和收的方式,逐步兼并土地。在放的同时,有很多人就还不起,就用土地去抵押,在规定的期限内还不清,土地就归地主所有。于是,日积月累,地主逐渐兼并土地,这样,兼并的土地越来越多,最后就成为大地主。
第2个回答  2012-07-15
地主线借贷给穷农,在让他还不了,用土地抵押,就ok了,当然有足够权利,自然有钱财
第3个回答  2012-07-15
跑马圈地
第4个回答  2012-07-15
农民自然或人为的破产后,地主进行低价收购,或底下的人“孝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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