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储既然是私营性质,其主席为何要总统任命,美国为何不收归国有?

如题所述

联邦储备银行由国会组建的作为国家的中心银行系统的操作力量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是按照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会员银行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就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

联邦储备系统的核心机构是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 Board,简称美联储;它的全称叫 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即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称之为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它是一个非政府机构,其办公地点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 D.C.) 。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 其中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位,委员五名),须由美国总统提名,经美国国会上院之参议院批准方可上任,任期为十四年( 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四年,可连任 ) 。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Fed)负责履行美国的中央银行的职责,这个系统是根据《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于1913年成立的。这个系统主要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等组成。美国最早具有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是1791年获批的美国第一银行和美国第二银行。1837年至1862年间的“自由银行时代”美国没有正式的中央银行,而自1862年至1913年间,一个(私营的)国家银行系统起到了这个作用。美联储是由美国国会在通过欧文-格拉斯法案(Owen-Glass Act,又称联邦储备法案)的基础上建立的,由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于1913年12月23日签字。
许多年以来,究竟谁拥有美联储一直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美联储自己总是支吾其词。和英格兰银行一样,美联储对股东情况严守秘密。 1最初的2个美联储银行最初的企业营业执照(OrganizationCertificates),上面清楚地记录了每个联储银行的股份构成。根据股份沟通,美联储纽约银行曾经是美联储系统的实际控制者(目前无法确认),它在1914年5月19日向货币审计(ComptrolleroftheCurrency)报备的文件上记录着股份发行总数为203053股,其中:洛克菲勒和库恩雷波公司所控制下的纽约城市国家银行(NationalCityBankofNewYork),即花旗银行前身,拥有最多的股份,持有30000股;JP摩根的第一国家银行(FirstNationalBank)拥有15000股;当这两家公司在1955年合并成花旗银行后,它拥有美联储纽约银行近四分之一的股份,它实际上决定着美联储主席的候选人,美国总统的任命只是一枚橡皮图章而已,而国会听证会更像一场走过场的表演。
美国没有类似中国人民银行这样的政策性银行,联邦储备委员会根据美国银行业的历史原因形成,其没有改变其经营性质,它是一个非政府机构,但具有美国中央银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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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8
有两个总统提出并且计划实施过类似的法案,一个是亚伯拉罕林肯,一个是约翰肯尼迪。剩下的我不用说就明白了吧,美国真正掌权的从来不是那些电视上的政客,而是华尔街后面的人。
第2个回答  2018-04-23
不想活了就去试试,三任总统被枪杀,还有几个枪杀未遂。
第3个回答  2012-04-02
如果哪个总统想收归国有,那他就被神经病打了。
第4个回答  2011-04-02
美联储既然是私营性质,美国不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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