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案例分析。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谢谢了,急!

A为9岁童星,与B影视公司签约。A父用A拍电影所得的钱买房子。A童星的同学C去A家做客,热水瓶突然爆裂,C受伤。
请问:1.A应如何和B公司签约?
2.A父用A拍电影所得的钱买房子是否合理?
3.C受伤,责任在于谁?怎么样赔偿?

1 、根据中国民法规定,9岁公民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父亲或者母亲和影视公司签约。
2、他的父亲购买房子是处分了A个人的财产,从一般意义上讲是为了孩子的生活环境。可以说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其购置房产并无改善童星生活环境之考虑或者增进童星财产价值的目的,而是据为己有则不合理也不合法。
3、C一般也为无行为能力人,若去做客得到了两方父母的同意,则若A父亲对于热水瓶已经尽到注意义务,且热水瓶爆裂纯属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则该责任应当按照公平责任原则来分摊,即c的监护人和a的监护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暖水瓶有质量问题,则主要应当由暖水瓶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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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8
A应该由其代理人即监护人代为签约,但要征求A同意。
A父不能随意处分A的财产,所以是不合理的。法律保护私有财产,即使是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也受法律保护。
A父没有尽到注意义务,由A父承担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12-18
1、A父作为A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公司签约必须经过A父同意并签字确认。
2、A父买房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为了孩子利益改善生活环境并该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买房行为应属合理。其他买房行为均属不合理。
3、A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C赔偿义务,但A有收入可以支付赔偿,以A的收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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