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涑水记闻》的原文翻译是什么?

如题所述

    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其故,对曰:“臣以为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柄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邪?”对曰:“臣不能讼陛下,自当有史官书之。”上悦,赐金帛慰劳之

    翻译:太祖有一次在后园里打鸟雀,有(群不知怎么解释)大臣求见,说有急事。太祖立刻召见他,他所奏报的都是寻常的事而已。皇上大怒,责问其(说有急事的)原因,(大臣)回答:我以为(这些事)要比打鸟雀紧急、重要。皇上更加恼怒用柱子上的斧子的柄打他的嘴,打下两颗牙齿。他慢慢的拾起牙齿放在怀里。太祖骂道:你把牙齿放在怀里是想控告我吗?大臣回答道:我不能控告陛下,(不过)自然有史官写下(这件事)。太祖高兴了,赐给他金银绵帛作为慰劳。

    《涑水记闻》又名《司马温公记闻》,是一部笔记体史书,作者是北宋时期著名的历史学家司马光。
    司马光是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字君实,生于宋真宗天熹三年(1019)。父亲司马池官至天章阁待制。司马光少年时即喜读史书,嗜《春秋左氏传》,甚至“手不释书”,“不知饥渴寒暑”,虽有些夸张,但也可以看出少年时读书用功的程度。宋仁宗宝元初年,司马光考中进士,不久就做了奉礼郎、大理评事、国子直讲等中央的闲散官职。后来又任并州通判,不久又任直秘阁、开封府推官、同知谏院、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等官职。仁宗死,宋英宗即位,司马光又任龙图阁直学士。英宗死,神宗继位,司马光升任翰林学士,曾上疏神宗论修养之书,即用仁、明、武三种品德修练自己。在治国方略上,司马光主张取贤任能,有功必赏,有罪必罚。

    据史书记载,司马光的性格十分固执,但是品德高尚,声誉很好,流传着很多他的故事。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官员还是百姓,都十分尊敬他。在他居住洛阳的日子里,朝野上下都把他当作真宰相来看待,称他为司马相公。



    大约在绍兴十五年(公元1145年),建州的私人书坊中私自刊刻了《涑水记闻》,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亻及听说这部书被刊刻后,马上上疏皇帝,说这部书乃是假冒司马光名义撰写的一部伪书。因此,南宋政府又下诏命令建州的地方官把此书的书版毁弃,关于此书的禁行经过,李心传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有以下记载:绍兴十五年七月丙午,右承务郎新添差两浙东路安托司干办公事司马亻及言:“建安近日刊行一书,曰《司马温公记闻》,其间颇关前朝故事。窃缘曾视光平日论著,既无上件文字,显是妄借名字,售其私说。伏望降旨禁绝,庶几不惑群听。”诏委建州守臣将不合开板文字尽行毁弃。亻及特迁一官。
    按照上述记载,司马亻及请求禁毁《涑水记闻》的主要原因是“妄借名字,售其私说”。但是在南宋人的所有记载中,没有一条记载和司马亻及所说的“妄借名字,售其私说”相印证,相反,很多南宋人的论著如朱熹的《朱子语类》等书中明白无误地说《涑水记闻》是司马光所著。南宋晚年的陈孙振为在其所著《直斋书录解题》卷五中有如下记载:《涑水记闻》十卷,司马光撰。此书行于世久矣。其间记吕文靖数事,吕氏子孙颇认为讳,盖尝辨之,以为非温公全书,而公之曾孙侍郎亻及季思逆从而实之,上章乞毁板,识者以为讥。
    这样看来,《涑水记闻》的被禁毁的原因是被人认为此书非司马光所作,而由别人冒名顶替,私售其说。但既然被禁毁,肯定有原因。这原因主要有二个,一是禁毁前后的政治背景,二是此书的内容。
    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四月间,高宗跟丞相秦桧提及将作监丞苏籀提出的把当代儒学名臣撰写的注释经典的文字汇编起来,认为这样一来可以使学子知道什么是自己应该遵奉的东西,避免受到异端说教的影响。秦桧对此并没有积极的反应,但却提出了请高宗下令禁止野史的建议,高宗同意了秦桧的建议,很快颁发了禁止野史流布的诏令。诏令虽然颁布了,但似乎收效不大,私人撰写的野史仍然在刊刻流布,有关的书籍仍在书肆中销售。于是秦桧又于绍兴十五年秋天再次建议高宗下诏禁止野史流布,于是高宗再次下诏禁止私撰野史流布。在第二次下诏禁书的时候,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亻及沉不住气了,就给皇帝上了一个奏章,认为《涑水记闻》不是司马光撰写的,而是别人冒名顶替,私售己说。于是,包括《涑水记闻》在内的大量的不应该开板雕印的文章书稿统统毁弃,南宋的第二次禁毁野史的高潮开始了。
    那么为什么司马亻及如此胆小如鼠地上章申明,这就不能不从《涑水记闻》的内容说起了。
    《涑水记闻》因为是为编撰《资治通鉴后记》准备的资料汇编,所说司马光的意图十分清楚,就是宁失之于繁,勿失之于简。因此该书依据传闻,集录上自太祖,下迄神宗,十分详细的记载了北宋六朝的国家大事、朝廷要闻、宫闱秘事,而且是显隐必闻,洪纤靡失。这样一来,北宋朝廷的一些见不得人的丑事、趣事、轶事便被司马光不小心地记录下来,使后人得以窥见北宋朝廷的一些隐秘。如卷一第十七条有这样的记载:太祖尝弹雀于后园,有群臣称有急事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其故,对曰:“臣以为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耶?”对曰:“臣不能讼陛下,自当有史官书之。”上悦,赐金帛慰劳之。
    在后人的心目中,宋太祖赵匡胤是一位贤明的皇帝,但这一段记载里的赵匡胤是多么昏庸、霸道、无理,仅仅因为大臣上奏坏了自己弹雀的雅兴,就把大臣的牙齿打掉,而且还不准大臣捡拾打掉的牙齿。这样的记载是赵匡胤的子孙无论如何不愿让臣民知道的。
    类似这样的记载还有卷五第一百三十七“废郭后”条,《涑水记闻》的记载如下:初,庄献太后称制,郭后恃太后势,颇骄横,后宫多为太后所禁遏,不得进。太后崩,上始得自纵。适美人尚氏、杨氏尤得幸。尚氏文自所由除殿直,赏赐无算,恩宠倾京师。郭后妒,屡与之忿争。尚氏尝于上前有侵后不逊语,后不胜忿,起批其颊,上自起救之,后误查上颈,上大怒。阎文应劝上以爪痕示执政大臣而谋之。上以示吕夷简,且告之故,夷简因密劝上废后。上疑之,夷简曰:“光武,汉之明主也,郭后止以怨怼坐废,况伤乘舆乎?废之未损圣德。”上未许,外人籍籍,颇有闻之者。左司谏、秘阁校理范仲淹因登对析陈其不可,且曰:“宜早自此议,不可使有闻于外也。”夷简将废后,奏请敕有司无得受台谏章奏。在这一条里,郭后的专横,仁宗皇帝面对骄后的无奈,吕夷简的霸道,无不跃然纸上,而更令人可笑的是,看起来威严肃穆的宫庭生活也和平常百姓一样,也有夫妻间的不和,且皇后的被废居然是因为给了皇上一个耳光。这样的记载如果让臣民知道该是如何损伤百姓对皇室的崇敬!
    《涑水记闻》有很多篇幅记载王安石变法的史事,因为司马光坚决反对新法,故对推行新法的王安石及其支持者多所贬抑;相反,对自己的支持者却是多所褒扬,这样的记载很多,褒贬也十分明显。如卷十五第一百二十四“苏颂草罢吕诲制”条云:介甫初参大政,章辟光上言:“岐王、嘉王不宜居禁中,请使出居于外。”太后怒与上言:“辟光离间兄弟,宜加诛窜。”辟光扬言:“王参政(王安石)、吕惠卿来教我上此书,今朝廷若深罪我,我终不能置此二人者。”惠卿惧,以告介甫(王安石)。上欲窜辟光岭南,介甫力营救,上降监当而已。是献可攻介甫,引辟光之言以闻于上,献可坐罢中丞、知邓州。
    在这一条记载中可以看出王安石的专权跋扈,也可以看出宋神宗对王安石的迁就、依赖,当然,司马光记载这件事的态度也是十分明显的。
    《涑水记闻》虽然被南宗政府下诏禁毁,但禁毁诏书也是一纸空文,并不能阻止它在民间的流行,而流行的主要原因是此书保存了北宋自太祖至神宗时期的大量原始资料。除此之外,《涑水记闻》的价值还在于它在历史编纂学上的意义,因为司马光在编撰《涑水记闻》时所采用的方法就是他在编撰《资治通鉴》时采用的长编法和考异法,这种历史编纂方法对后代影响很大。南宋时期李焘编撰的长近千卷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就是严格按照司马光的编辑体例和指导思想所做。而且《涑水记闻》所记录的四百九十余条目中,有近五分之二被李焘编入《续资治通鉴长编》的正文及附注中,可以设想,如果没有《涑水记闻》,《续资治通鉴长编》将会是另一种面目的。
    再者《涑水记闻》这部书表现了作为历史学家的司马光的严谨作风,它大致依朝代先后的秩序编排条文,每条皆注述说之人、如卷六第一百六十五“真宗决狱”条自注是“张锡”述说,如果忘记材料来源,则注“不记所传”。
    当然,在《涑水记闻》里也反映出作者的保守思想,特别是关于王安石变法期间的一些记载,对王安石及其支持者的丑化和对反对派的美化都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也都影响到《涑水记闻》的可信性。

司马光一生著述丰富,除了《资治通鉴》外,还有《资治通鉴考异》、《资治通鉴目录》、《通鉴举要历》、《通鉴节文》、《稽古录》、《涑水记闻》等。《涑水记录》是司马光的重要著作之一。《宋史·艺文志》作三十卷,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作十卷。清乾隆时修《四库全书》,认为此书是司马光未成之稿,自宋朝以来就没有一定的卷数,将当时流行的三个不同的本子删重合并,订为十六卷。这个十六卷就是我们今天见到的通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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