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的夫妻两人,如果丈夫意外去世,房子是直接归妻子所有吗?

如题所述

房产证是夫妻二人的名字,这说明这套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那在先生故去的时候,是不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成为配偶的财产呢?妻子是不是就可以接收房子了?这可能是很多人的思维,其实这种思维是不对的!

身边例子

我有一个朋友,房产证上写着夫妻两边一起的名字,各占50%比例,名下有女儿,两边的爸爸妈妈均健在,前年夏天朋友的老公突然脑梗逝世,没有任何遗言,牵扯到这套房产产生了承继胶葛。

事件细则

1.朋友认为此套房为夫妻两边婚后一起努力置办的,两边爸爸妈妈均未拿一分钱协助他们购买此套财物,那么此套房产理应归她与女儿所有,可是在办理承继手续时无法按朋友的主意进行;

2.承继法规定:朋友具有的房产50%仍归朋友所有,可是属于她老公的50%需要由她、她们的女儿及她老公的爸爸妈妈一起按比例承继,假如我朋友想获得全部产权,有必要其他合法承继人抛弃遗产;

3.公婆的观点:朋友的公婆认为此套房确实为夫妻两边购买,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也没人为他们养老送终,我的朋友还很年青,40多岁,他们也不能要求我朋友不能再婚,法律规定让他们承继,阐明是为了让儿子完结没有奉养的责任,可是他们有养老金,也有部分储蓄与寓居的地方,赞同把属于两老的那一部分让出,可是不接受给我朋友,只赞同给他们的孙女;

4.终究的方案:最终那套房产我朋友承继了他老公名下的12.5%比例,连同她原有的50%,占比62.5%,她女儿占比37.5%,皆大欢喜。

总结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这种事例,夫妻两边在努力经营家庭进程中都积累有必定的财物,都期望是对爸爸妈妈尽奉养责任,可是财物能进行小家庭的传承,因为对承继法没有足够的解读,又或者从没有想过意外事件的产生,导致很少有人做遗言,一旦意外产生时遗产只能法定承继,与从前二人的主意有些许的不一致,也就只能与各个承继人一起协商处理。

破解此事件产生的办法只有一个:书写遗言并根据不同的情况产生时更改遗言,最终遗产承继时只能按最终一次订立的遗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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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1
不是的。这是因为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房子的产权各自享有50%,因此如果丈夫留下遗嘱的话,就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不能直接继承房子。
第2个回答  2021-06-21
如果只有妻子一个继承人,那么是的。如果还有其他顺位的继承人,那么房子是没法直接归妻子所有。
第3个回答  2021-06-21
是的,可以这样说,因为房产证上面只有妻子和老公两个人名字,丈夫去世了,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妻子。
第4个回答  2021-06-21
是的,因为这个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丈夫去世的话,房子是属于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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