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我国官制在中央发生了什么重大变化?

如题所述

 明朝官制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明朝官制,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朝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明首创的内阁则成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
  明朝官制的特点是:
  一、中央集权加强,皇权发展到了高峰。明朝自洪武后,不设宰相,取消中书省,皇帝直接统领六部,事权至为集中。
  二、设内阁,为皇帝辅助、办事机构。
  三、中枢组织系统比宋、元简化;六部九卿系统较清,职责较明。
  四、地方官制比唐、宋、元简明,惟道的设置较杂,至清不改。
  五、在贵州建行省,加强了这一地区的管理。
  六、采用土官制度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管理,即以本族上层领袖为土官(即土司),可世袭。
  明朝官制变化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权力越来越集中,也说明分工越来越细,管理越来越细化。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的变革必然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政治是一条明线,经济是一条暗线,相互村托,相互发展!
  2、这是集权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自从秦始皇创立这套政治制度后,后世的人都在不断的完善这套制度!《在创立之初我们很难看的出来这套制度的作用,但是越到后期就越能体现出那的作用。》
  3、时代总是在向前发展,任何一种制度都会随着历史的潮流而变,我们看到的只不过是这个或者那个时代的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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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6
(2016·新课标)明初废行省,地方分设三司,分别掌管一地民政与财政、司法、军事,直属六部。明中叶以后,皇帝临时派遣的巡抚逐渐演变为三司之上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这一变化有助于提高地方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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